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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解困:靠廉租房作秀 还是力推收入比合适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15:49 新浪财经
沈晓杰,新华日报资深编辑,长期从事财经新闻的分析评论工作。从1985年到现在先后就企业发展、网络媒体、垄断行业不法行为和房地产等领域发表若干有影响力的文章。 3月26日-4月1日,新浪财经把一周的时间留给沈晓杰。----编者按 住房解困:靠廉租房作秀 还是力推收入比合适房 3月29日 星期四 沈晓杰/文 博客 中国房地产的几个“大是大非”(4) 当在今年的两会闭幕式上,修改后政府的工作报告终于把“居民住房”加到了“解决得不够好”、“群众不满意”的“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条款中的时候,高层终于以一种求实的态度表明,在对住房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上,政府已“排除干扰”,改变了“官方文件回避”和“只做不说”的做法。这说明,中央不仅充分认识了房地产市场现状给社会和谐造成的极大破坏,而且在敢于在揭开“帽子”的同时,已决心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大刀阔斧的采取一些强力而有效的措施。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在全国举足轻重的大城市的市长,在两会上敢于“一反传统”,喊出要大力发展单位自建房的“底气”所在。 现在的问题是,要解决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困局,究竟应该从何入手?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和住房问题的主要矛盾究竟在哪里? 早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笔者在推出的“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中,不仅呼吁要把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及高房价作为解决民生三大问题的重点(也就是今年被政府工作报告修改加上的部分),而且提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问题及矛盾,已经从最低和低收入者解决不了住房问题,演绎成大多数普通市民买不起房。这一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越来越证明了这一点,70-80%的市民买不起房,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公论。 但是,在建设部给出的解决当前住房问题的“菜单”上,人们却不解的发现,对于如何解决普通市民买不起房的这个当前中国住房问题的主要矛盾,却不见“实实在在”的内容。在今年一月下旬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在建设部部长的报告中提出的“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在房地产方面仅仅为“所有城市(包括县城)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住房供应结构明显改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提高5%,资金安全得到保障”。里面没有一个字提到要解决让普通市民买得起房的问题。在一次接受媒体的采访中,建设部的高官也声称要把廉租住房作为建设部今年在房地产方面最重要的工作。 建设部在解决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住房问题上的开出的“处方”,不仅回避了当前中国城市住房问题的主要矛盾,而且还和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有关房地产方面的论述,形成了截然相反的对比。总理在报告中提出:“房地产业应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住房”。但建设部长的报告显然躲开了这个对“广大群众”的“面向”,而是把“部门作为”的目标放在了仅仅是占人口5%的“最低收入”人群。特别值得回味的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一些有“利益背景”或颇有影响力的“大人物”,也竭力把解决当前中国住房问题的重点放在了廉租房上。甚至在两会前,个别“名气远扬”的开发商大嘴也为廉租房“摇旗呐喊”。 “黄鼠狼”为什么会“给鸡拜年”?把房地产业重点放在“发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住房”和以“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为中心究竟有什么样的本质区别?这两者对房地产方面的特殊集团及“铁三角”的利益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不同的影响?让我们还是进行深入的剖析再下结论。 廉租房,一场避重就轻、转移住房主要矛盾的“官场秀” 从表面上来看,作为政府住房主管部门的建设部大力推广廉租住房,应该是件不错的事。尤其是在高房价、高负担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建设部受到的来自各方的不满、指责和问责,甚至弹劾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情况下,“轰轰烈烈”的“高调”推出廉租住房的概念,并“郑重其事”的说什么对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的“狠话”,确实有一种“消气”和“转移斗争大方向”的作用。但把解决房地产市场和居民住房问题的“主要目标”压在“廉租住房”上,真的对消除住房这个中国城市中最大的不和谐因素有大的作用吗?任何对中国房地产状况有清醒认识和对廉租住房有基本了解的人,都不会做出“肯定”的回答。 首先,还是让先我们了解一下廉租住房供应的“特定对象”,看看它究竟能“惠及”多少城镇居民,然后再给它在解决居民住房上的作用和功能打个分,就会发现其中的“奥秘”了。 和一般无房、缺房的普通居民对廉租住房的“热忱期望”不同,国家对廉租住房供应的特定对象,在“红头文件”上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在1998年7月3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也就是开始房改的纲领性文件,一般称为23号文)中就明确规定:“对不同收人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人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这就是说,廉租住房只供应给城市中的“最低收入群体”。至今这一“政府规定”在公开的材料中也未见任何变化。相反,早在2003年由建设部起草的“房改新政”的“纲领性文件”18号文中,非常明确给低收入者购房做了特定的“定位”,这就是低收入者只能买经济适用房。这样就进一步把低收入者排除在了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之外。 那么,在整个城市的社会中,“最低收入者”究竟又有多少人、他们占了城市人口的比例又是多少呢?这个比例在当初的房改政策的制定中,早已有“约定俗成”——城市中最低收入者的比例占总人口的5%左右。 这里,我们对建设部在今年房地产方面工作的“主要目标”做一个最理想的假设,就是这方面通过建设部的大力倡导,各地政府都在“心甘情愿”的接受建设部领导的情况下,把各地的廉租住房工作百分之百的完成了。那么它最多的,也就是只解决了中国城市5%人口的住房问题。那么,80%左右的普通市民,他们在高房价的重压下买不起房的状况,因为不是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的“主要目标”,建设部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不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改善了吗! 实际上,建设部提出把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作为今年房地产方面的“主要目标”,极有可能就是官场作秀的“空心汤团”一个。在公开的材料中,人们在这个所谓的“廉租住房制度”里很难看见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说,各地通过廉租房每年应该解决的最低收入者住房人员的比例应该是多少,是占到住房问题严重的最低收入者的五分之一,还是五十分之一?要知道,各地官僚装模作样搞一个空架子的“廉租住房制度”,那是再轻而易举不过的了。事实也证明如此。从1998年至今廉租住房搞了至少10年(在房改前有的地方也有廉租房),但在全国的最低收入者中,究竟有多少人受到了“恩泽”?要知道,在建设部的统计里,全国的绝大多数城市已经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在过去10年里都没有办好的事,建设部凭什么就可以认为今年就一定能办好?是今年上上下下的举措都比过去更到位?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不仅建设部自己在廉租住房的目标、内容和具体的惠民措施上“空空而已”,而且就是那些所谓已经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也没有几个有相应的基本的保障。人们可以查查看,在全国几百个号称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里,有多少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中为廉租住房掏出了“真金白银”呢。 所以,在了解了廉租住房少的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保障面”后,在了解了建设部的“空心政策”和很多地方连发展廉租住房的资金在财政上的预算都没有情况后,又有哪个对这种“纸上建立起来”的廉租住房制度可以抱以幻想呢! 所以,讲廉租房是建设部的一场“官场秀”,对他们一点也不冤枉。这种拿面向5%最低收入者的住房政策(而且极可能还是一个“空心汤团”)来转移公众对房地产市场和住房问题不满的做法,实质上是对民众居住权和智慧的又一“调戏”。 建设部不“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收入比合适的商品房,究竟怕动了谁的蛋糕 笔者在这里不是反对发展廉租住房,恰恰相反,笔者也认为很有必要。但它绝不应该成为解决当前“民怨沸腾”的中国居民住房问题的重点,更不应该以此为中国房地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来回避对中国当前住房问题主要矛盾的解决。 这里人们不禁就有一个疑问:明明当前中国居民住房的主要问题是大多数人买不起房,为什么建设部在施政的目标上,要把人们的眼球转移到廉租住房上?为什么这一“转移”,又会受到制造中国市民买房贵、住房难的最大祸首——开发商的“赞赏”?这还要从房地产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解剖起。 对被称之为“人民公敌”开发商来说,现在承受的社会压力是越来越大。如何在不失去既得利益的情况下,找到一条“减压”的方法,就成为他们的当务之急。而高调力挺廉租住房,就成了某些人的“救命稻草”。 现在大家都已知道,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供应的对象就是那些在中国的房市上买不起房、早就被开发商操控的市场所抛弃的“最低收入者”。这些人的住房问题解决好了,不仅丝毫不会影响开发商高价暴利房的销售,而且还可以帮他们减少一些社会公众的压力。特别像某些“地产总理”那样在这方面突出的表演一把,挤两滴“鳄鱼的眼泪”,至少还可使 “全国人们最想揍的人”“少受一些苦”。而如果廉租住房方面政府也无人问津,民众在住房上所激发出的“沸腾民怨”就会更加强烈,反而会更快的促使开发商一统房地产市场的局面的破灭。正是基于这些利益考虑,为了在不破坏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的情况下寻找继续暴富的“宽松稳定”的环境,开发商对廉租住房都是持有一种欢迎的态度。 而建设部如果真正的承担起一个政府主管部门的应有责任,从解决当前中国城镇居民住房的主要矛盾——大多数人买不起房入手,把今年在房地产方面的“工作的主要目标”由大力发展廉租住房,调整为“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房价水平和老百姓的收入水平成比例、房价收入比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商品住房的生产,就必然要动开发商操控的房地产市场高价、垄断、暴利的“蛋糕”。这是开发商所最不愿意见到的。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势必就要根据“让老百姓买得起房”这个大目标,充分放开主管部门在房地产市场的种种“明文”的“隐形”的限制,允许包括自建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建房、国家建房等等各种可以打造中低价商品住房的模式进入房地产市场。这就使房地产再也不能成为开发商垄断独有的“暴富制造器”。 实际上,对“名目繁多”的房地产市场来说,“名分”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有的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商品房”不是卖的并不比周边的商品房要低吗。有的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比其他地方的高价商品房还贵。关键就是住房要让老百姓买得起。“不管白猫黑猫”,让老百姓买得起房、住得好房,就是“好猫”。开发商也最怕把房价和利润的水平给“控制住”。所以,制定一个合理水平的房价目标,比喊那些“名目繁多的口号”,更能达到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目的。 但建设部为什么不把“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使老百姓买得起的普通商品住房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甚至建设部长亲自在两会上对自建房进行“恐吓”呢?关键在有的人“自觉不自觉”的“习惯”的站在了开发商利益集团的立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利益集团对政府主管部门决策的影响,房地产是最早受到“污染”的。早在2003年出台的、由建设部起草的、被某些部长称之为“房改新的纲领性文件”的18号文,就按照开发商的意愿取消了“面向广大群众”经济适用房。这是造成中国当今住房问题愈演愈烈的祸根。 众所周知,当今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问题,和公众称之为“新三座大山”的另外两项——教育、卫生还不一样。后两者的问题,还可以用一个大的“舰队”,有一些少部分的“中低收入者”“掉队”落在了最后来解释。而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小康这支庞大的舰队来说,“掉队”的就不是少部分,而是有85%左右(买不起房,或者是无力改善住房条件住不好房的普通市民)的“舰队主体”落在了后面。跑在前面的,只是占人口15&左右的少数“富裕阶层”。“整个舰队”,都有沉没的危险。 胡锦涛主席在今年的两会上特别强调了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温家宝总理在去年两会的记者会上就引用《新唐书》中“思所以危则安,思所以乱则治,思所以亡则存”的醒世名言。这些都给人以深刻的启迪。 在解决当前中国居民住房问题的困局上,抱有强烈的忧患意识显得尤其的重要。那种为了开发商特殊集团的利益,回避当前住房问题的主要矛盾,避重就轻搞一些“空调”式的“调控”,不仅祸国,不仅殃民,到最后必将还要害己。 中国房地产的几个“大是大非”(1): 中国房地产的几个“大是大非”(2): 中国房地产的几个“大是大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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