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偏的电价 民生实惠不能是笔糊涂账

  华商报昨日报道的“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将本应取消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列入居民电价长达15年”一事有了最新进展,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该局同意将此项费用换名列入电价成本。公开资料显示,从2013年起至2016年,陕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中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这一项,国网陕西电力公司四年累计收取了43亿元。

  按照相关规定,1999年就已明确“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必须在城乡同价实现后即自行取消。可谁知,国家电网陕西公司却在2002年8月16日达到了自行取消条件之时,愣是改头换面以“农村电网维护费”之名一直收费至今。

  表面上看,如今收的是“农村电网维护费”,的确并不是此前明令达到相关条件即自行取消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毕竟,“农村电网维护费”与“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两字之差,意思当然不同。然而,陕西省物价局相关人员解释称,“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和“农村电网维护费”其实是一回事,并认为“目前没有发现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有违规收费的地方”。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在物价部门的批文中是“农村电网维护费”,那么,电力公司却以未批准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一项收费,这究竟算不算违规?更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国家电网公司陕西公司拿到了物价部门出具的可以收取“农村电网维护费”的收费依据,明明可以在其客服部里打印出来的电费清单上光明正大地写上“农村电网维护费”,又为何依然显示的是已到期作废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呢?

  无论如何,以“农村电网维护费”替代“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不管全国有多少地方在收取,“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名亡实存,都改不了一直在将错就错的荒唐事实。当老百姓每年都需要为此支付10亿元左右时,将心比心,这个冤大头还要当多久?

  还要看到,在电费当中,不止“农村电网维护费”有滥收费之嫌,眼下,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也问题不小——前不久,国家电网公司曾公开表示,已经征收了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正式取消,此举的意义在于“可使我国平均每度电价降低1分1左右”。可事实上,电价依然坚挺,一分钱也没降低,真让人怀疑那是个假新闻。

  “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取消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也取消了,然而,这一个个民生实惠,至今一分钱还没落进老百姓的口袋里。我们不禁要追问,这些年收取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都到哪里去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据说“全国每年可节约用电成本350亿元”的民生实惠,又何时才能变成现实?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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