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企业所得税内外合一 > 正文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已经不能再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 00:10 中华工商时报

  社评

  2002年以来,有关政府部门曾一再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实施在望”,然而到了最有可能被提上人大审议的2005年,由于一些跨国公司、政府部门、地方政府的反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前景居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我们认为,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理由已经充足,而不必过分担忧因此而影响外资的流入。

  1987年,我国开始引进外商投资企业时,国内还没有企业所得税法。于是,当时国家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后来,按照企业性质,我国针对国内企业又制定了国有企业所得税法、集体企业所得税法和私营企业所得税法。在此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我国同时有4种企业所得税法。1993年,我国将原来的4种所得税法合并为《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这些年来,外资企业比国内企业的有效税率要低10到12个百分点。而且内外资企业除了税率不同外,税基也不一样。内资企业计税工资规定为800元到960元,而外资企业没有计税工资的概念。也就是说,国内企业只有800元到960元的工资可以进入成本,不收所得税,高于这部分的工资则需要交纳所得税。而外资企业所有的工资支出均可计入成本。

  对于内资企业中的国有企业,国家有规定,效益增长到一定比例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收入作为工资计入成本,使得国有企业事实上都能变相地将工资全部打进成本。而只有民营企业是完全按照税法的

  规定,只能将800元到960元的工资计入成本,其他的工资都是从企业所得税税后的利润中拿,而且拿完之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对民营企业的双重征税问题。

  我们认为,与国际惯例和规则并轨,应该包括给国内的外资企业和本土企业待遇上的彻底并轨。从这个意义上讲,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应该并轨。

  有一种担心,认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后会影响到外资的流入,从而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其实,税收优惠已不再是吸引外资的惟一手段。

  有经济学家总结认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可分为三代。第一代引资政策主要是优惠政策。包括各种财政的、金融的优惠措施,比如减税、免税等等。第二代的引资政策,就是在采取优惠政策以后,还要提供一个非常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便利的商业环境。而第三代的吸引外资政策是,在某个地区形成比较好的产业集聚效应,从而形成比较好的和跨国公司的关联效应,吸收到大批跨国公司投资办厂,进而形成某个产品的生产基地。

  现在的中国应该步入第三代引资政策阶段。对中国各个地区来讲,哪个地区能够形成一个很好的产业集群,那么这个地区就能够吸引到大的全球制造企业。这是今后各国,包括一个国家内部各个地区吸引跨国公司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从这个层次说,担忧外资流入减少影响我国经济,从而反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理由并不充分。

  相关报道:

    54跨国公司上书报道不实 三高官表态统一所得税

  统一税改不能受阻于跨国公司利益

  自由谈:跨国公司联名上书背后的拉美化阴影

  内外资企业税并轨进退维谷 54家跨国公司有异议

  就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 跨国公司纷纷否认上书

  传言中上书国务院的54家跨国公司名单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