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 跨国公司纷纷否认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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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10:3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黄玉迎) 日前有媒体报道,54家跨国公司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可能对跨国公司产生的影响,准备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一份报告,要求延长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的过渡期。报道还列出了这54家在华跨国公司的名单。但是记者昨天“按图索骥”地向这些知名跨国公司进行核实,得到的却是一片否认声。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公关经理李可佳昨天十分明确地表示,“这样的事微软没有参加过
据一位在某知名跨国公司任职的知情人透露,54家在华跨国公司联合上书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是外资企业对于时机已趋成熟且一再提速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还是存在着焦虑和担心的。因为一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外企特别是特区内的外企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目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是33%,实际执行是30%。而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就可以有多种“减负”选择:在特区,企业所得税为15%;在14个开放城市,企业所得税为24%;在开发区,企业所得税则为15%。而且,外资企业从盈利之日起,还可以享受2年免征营业税、3年营业税减半的优惠。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一实现并轨,许多优惠就不复存在或不能独享,外资企业的税负将不可避免地出现瞬间增加。因此,外企当然希望能够延长优惠政策的过渡期,多享受几年优惠了。 不过,刚刚进入我国不久的外资企业也不必担心难享税收优惠政策。据税务专家介绍,我国的税法已经考虑到了新老企业的不同,对老企业的承诺,是不会随着新法的出台立即作废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也是一样。新成立的企业将按新法要求,而之前成立的老外资企业则还可以继续享受政府此前承诺的还没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两免三减、经济特区实行的税收优惠等,等这些税收优惠全部到期后,老外企才开始适用于新法。 专家观点 刘桓:目前是所得税合并最好时机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昨天表示,目前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最好时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从大的宏观背景来看,两税合并符合新的税改精神,能够确实改变内资企业税负较高的现状,使绝大多数企业受益;二是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快,财政税收收入很高,资金相对充裕,是两税合并的绝佳时机。 刘桓同时认为,这种税改,使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由认身份的普惠制,变成了对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行为、生产行为均实行优惠政策的特惠制。新的政策将带来新的优惠,但是,政府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惠力度依然会很大,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黄玉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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