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啸警醒亚洲应尽快建立制度性巨灾救助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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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5:57 第一财经日报 | |||||||||||||||
没有人会预料到这一切。一场里氏8.7级的地震及其引发的海啸,迅速波及印尼、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马尔代夫、泰国、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最新消息显示,海啸所造成的各国死亡人数已经突破5万人,并且,这个数字还没有包括灾后瘟疫将造成的死亡人数。 灾难彻底摧毁了人们的圣诞余欢。而仅仅在海啸发生的十天前,即12月16日,世界领先的再保险公司之一——瑞士再保险公司发布研究报告指出,2004年全球因自然和人为灾
显然,如果该份报告推迟十天发布,那么,其结论将更加“黑色”。 在八九月份飓风横扫美国、加勒比海、墨西哥湾及大西洋盆地一些地区之后,南亚海啸再次把一个沉重的现实抛出了水面:在人类所创造的财富以前所未有的加速度累积的同时,这些财富和正在享受这些财富的人们仍然面临着巨大的灾难性不确定事件的严重威胁。 天灾无可避免,在最大限度地提高灾难预测准确度以降低灾难后果的同时,灾难后的救济就显得至关重要。 救济途径之一是本国政府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动用本国财政资金进行救济。此一途径虽然效率很高,但其缺点在于,巨灾后果有可能超出国家财政的救济能力。 救济途径之二是政府间的人道主义援助和企业自发的捐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灾难救济的作用。但此一途径的缺点在于,救济的稳定性不够。 途径之三是通过商业巨灾保险体系获得救济。但因为巨灾在风险分类上属频率极低而强度极高的风险,不属于传统中理想的可保风险,保险公司也由于对巨灾风险缺乏精确的评估能力,不敢贸然提供巨灾保险产品。 那么,应该如何建立一套合适的、有效率的巨灾保障体系,来减轻诸如本次南亚大海啸般国际性巨灾所造成的惨绝人寰的后果呢? 也许,正在发生的一件事可以给我们提供某些思路:12月16日,由澳大利亚储备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香港金融管理局、印度尼西亚银行、日本银行、韩国银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新西兰储备银行、菲律宾中央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泰国银行11家金融机构组成的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简称EMEAP)将发行亚洲债券基金第二期。该期基金金额为20亿美元,由各成员储备出资,投资于8个EMEAP成员市场中主权与准主权发行体发行的本币债券。 更重要的是,该期基金确定了向私人部门开放的原则。根据E-MEAP的设想,泛亚基金和各成员子基金在第一阶段接受EMEAP成员的认购后,将在第二阶段通过上市等方式向其他非EMEAP投资者,包括私人投资者开放。EMEAP成员的初期认购将起到示范和种子投资者的作用,从而顺利实现该期基金从政府项目向市场化产品的过渡。 循此思路,亚洲各国能否协调成立一类似EMEAP的区域合作组织,由亚洲各国央行以储备出资,共同成立“亚洲巨灾援助基金”?在平常期,该基金由专门的管理委员会负责投资运作,争取获得稳健利润;在巨灾发生后,立即给予救济;在救济后,由各成员国补足基金规模。 当然,“亚洲巨灾援助基金”的规模及各成员国具体的出资额度及比例等细节问题可以另外讨论。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该基金也可以向普通机构投资者和私人投资者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向市场化产品的过渡。 既然EMEAP于2002年提出以外汇储备出资建立亚洲债券基金的想法肇始于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基金成立的目的也是要帮助“建立起一种能防范金融危机的地区金融体系”,那么,以此次南亚海啸灾难为契机,建立区域灾难互助基金——“亚洲巨灾基金”,当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把此思路进一步拓展,则在联合国的框架下,亦可以成立“联合国巨灾基金”,建立对巨灾的制度性稳定救济途径,从制度上提高人类整体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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