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世缘2025年要争取150亿营收目标 上交所要求说明“事实依据”

2021-01-14 14:57:59 作者:王永 收藏本文
A- A+

  继贵州茅台五粮液山西汾酒酒鬼酒之后,又一家白酒公司收到监管的问询函。

  1月13日今世缘发布了《五年战略规划纲要(2021-2025)》,给未来五年设定了具体的营收目标,“到 2025 年努力实现营收过百亿(争取 150 亿元)”。随后就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认为披露上述预测性信息时,未提供充分、客观的事实依据与预测基础。

  之前贵州茅台、五粮液、山西汾酒收到监管函主要是因为违规披露年度业绩数据,本次的今世缘和酒鬼酒则是因为披露了未来几年的销售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下半年以来白酒公司股价频频大涨,行业平均市盈率已经突破60倍,不少亏损公司的股价也在暴涨,监管真正关注的也许是股价炒作。

  今世缘披露2025年营收过百亿 上交所发函要求披露“事实依据”

  1月13日盘后,今世缘发布了《五年战略规划纲要(2021-2025)》,给未来五年设定了具体的营收目标,“到 2025 年努力实现营收过百亿(争取 150 亿元)。为开好局、起好步,2021 年营收目标 59 亿元左右,争取 66 亿元。”

  该规划披露不久就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2021年1月13日,你公司盘后提交了《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 限公司五年战略规划纲要(2021—2025)》。公司公告称,‘到 2025 年,公司努力实现营收过百亿(争取 150 亿元)。为开好局、起好步,2021 年营收目标 59 亿元左右,争取 66 亿元。’ ”

  “我部事后审核关注到,自 2015 年至 2019 年,你公司营业收入从 24.25 亿元增长到 48.74 亿元。2020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41.95 亿元。公司关于 2025 年营收超过 100 亿元,争取 150 亿元等预计经营业绩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在披露上述预测性信息时,未提供充分、客观的事实依据与预测基础。”

  “请公司结合历史和预计产能利用率情况、产销率、厂房、设备、人员配备情况,所在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技术、竞争优势以及经营结果的实现路径等方面补充披露上述预测性信息的依据并充分提示风险。公司对前述事项的披露应当遵循合理、谨慎的原则,披露内容应当客观有据。此外,请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未来 6 个月内有无股份减持计划及具体内容。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之前, 就上述问题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问询函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确定营收目标的依据,二是未来6个月股东有无减持计划。

  按照2025年100亿元目标倒推,从2020年到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2.72%。如果按照150亿目标,则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61%。2020年前三季度,今世缘营收仅增长1.93%。

  上交所要求今世缘结合历史和预计产能利用率情况、产销率、厂房、设备、人员配备等情况补充披露设定营收目标的依据。

  目前今世缘仅披露包装工厂的产能情况,未披露制酒业务的产能情况。事实上,公司还在扩产能,2019年10月,公司发布公告,拟新建5万吨陶坛酒库,增加优质基酒储存能力,预计建成后将大幅提升优质酒的长期储存能力。当时预计建设投资约为5.5亿元,预计建设周期一年半,算下来2021年将建成。当然具体情况仍有待披露。

  关于股东减持,11月3日今世缘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铭大”)减持1.94%的股份,减持时间为5月7日至8月19日,套现金额9.9亿元。

  上海铭大IPO之前就持有今世缘股份,在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过程中持股数量有所增加。

  2016年减持前上海铭大总共持有11.66%的股份,从2016年以来不断减持。目前上海铭大仍持有3.49%的股份。

  今世缘股价大幅上涨从2019年初开始,2019年以来其股价涨幅接近270%。在这期间减持的不止上海铭大,还包括前高管倪从春,倪从春曾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2020年6月离职。其股份来源与上海铭大相同,经过2019年减持后目前仍持有1.69%的股份。

  12月底以来多家白酒公司收监管函 均涉违规披露业绩

  2020年上市白酒公司普遍出现巨大涨幅,尤其是2020年下半年以来,连一些亏损的小酒企股价也在连续暴涨。

  这种情况下,监管也加大了对白酒公司的关注,频频下发问询函。市场将此举理解为监管机构在“隔山打牛”,关注的是炒作风险。

  2020年12月31日,上交所对贵州茅台和山西汾酒两家公司董事长均做出了予以监管关注的处罚决定,原因跟违反信披规则泄露业绩有关。

  在12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度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全国经销商联谊会上,董事长高卫东表示,公司2020年预计可完成酱香系列酒销量2.95万吨,实现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同比增长4%。

  上交所问询函表示,多家媒体对会议内容进行报道,引发了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近期,白酒板块上市公司受到投资者及媒体的广泛关注,公司的产销情况及业绩信息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

  2020年12月26日汾酒集团召开的2020全球经销商会议上,山西汾酒董事长李秋喜则透露,2020年汾酒集团收入预计增长17%,利润总额预计同比增长60%,全年营收预计排名行业前列,利润同比增速继续保持行业第一。

  上交所表示,根据山西汾酒2019年年报及相关公告,山西汾酒2019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控股股东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8%、113%,山西汾酒是控股股东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经营业绩与控股股东高度关联。李秋喜发布的汾酒集团相关信息,直接涉及上市公司山西汾酒尚未披露的2020年度经营业绩,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高卫东和李秋喜二人的行为均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

  2021年1月4日,五粮液和酒鬼酒又分别收到了关注函和监管函。

  五粮液收到关注函的起因为,有多家媒体报道称,2020年12月18日在宜宾举行的“五粮液第二十四届1218共商共建共享大会”透露,持有你公司20.40%股份的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2020年1-11月收入突破1,100亿元、收入与利润均实现两位数的增长。

  深交所要求五粮液说明:1. 请结合公司历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占五粮液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重情况以及五粮液集团对公司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等,说明五粮液集团的经营业绩与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关联程度,在此基础上说明上述会议所透露信息是否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2. 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要求等,说明你公司向五粮液集团提供相关财务数据须履行的程序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3. 核查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并进一步说明公司为保证内幕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酒鬼酒则是由于12月28日上午,分别在上市公司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2020酒鬼酒创造历史,2021酒鬼酒馥郁腾飞!”的报道,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下午召开了年度经销商大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一千多名经销商、新闻媒体及行业嘉宾出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程军在经销商大会上表示,公司销售目标是“突破30亿,跨越50亿,争取迈向100亿”。当日,公司股价涨停,此后股价持续上涨。

  深交所认为公司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定,希望高管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文章关键词: 贵州茅台 山西汾酒 今世缘

作者

王永

王永

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员

热文排行

联系我们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