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000541、200541)国有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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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9: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于2004年8月31日收到国有股股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受让人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及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有关转让的通知。 佛山市国资委于2004年8月31日分别与佑昌控股和佑昌灯光签署股份转让合同,佛山市国资委将向佑昌控股出售公司48,284,134股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3.47%,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9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81,444,658.60元;另向佑昌灯光出售公司37,
转让股份合计85,922,100股国有股,占公司总股份约23.9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78,784,590元。转让股份自2004年1月1日起至完成交易审计日期期间内的净资产增值或减值由佛山市国资委享有或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