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3月22日电 海口市民徐先生用自家纸箱包装完好的包裹被海口市邮政局解放西营业所工作人员拒收,原因是他不愿购买邮局的包裹包装箱。
邮局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邮件是用丹麦进口机器分拣的,必须用邮局出售的专用纸箱,其他纸箱不合标准不便分拣。
带着没有发出的包裹,徐先生来到海南省消协投诉。他对邮局出售包裹纸箱的行为提出了质疑:邮局在收寄包裹时,强制推行本部门标准并要求消费者购买指定的外包装箱,否则拒绝提供邮政服务,这种行为无疑剥夺了消费者在选择服务项目上的选择权,同时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给徐先生一份该局的内部文件,上写:为确保引进的包刷分拣机顺利运行,决定从1998年2月1日起,全省一律使用新标准包装箱。对此,徐先生有自己的看法。他说,邮局使用包刷分拣机,有利于降低邮局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但也要考虑消费者利益。如果必须使用标准箱,也应该以纸箱的成本价提供给消费者,不能从中赚钱。而邮局提供的纸箱价格比较高,规格48cm×35cm×15cm左右的纸箱,售价为8元6角。他从去年10月从事邮购商品业务以来,产品邮寄费花了2000多元,仅购买邮局包装箱就支出了560多元。徐先生还提出,消费者在购买包装箱后,邮局没有提供税务发票,而是出具“购买邮票证明单”。他认为邮局出售包装箱是纯商业行为,应该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
海南省邮局对这些质疑的答复是,需要查找有关材料进行说明,并表示可以让徐先生用现在的包装箱到营业所办理邮寄业务。对此徐先生表示拒绝,他说他需要一个说法,因为这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