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众多名酒企业与一些酒类协会纷纷表示,对去年4月出台的由按价计征的白酒消费税改为按价计征和按量计征的综合税制的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远未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预期的目标,反而进一步恶化了白酒行业和白酒市场的混乱局面,政策实施几近失败。
实际增收大大低于预期
2001年4月初,财政部对我国酒类消费税的征税办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对白酒从价计税方法调整为从价与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对粮食、薯类白酒在维持现行按出厂价25%和15%的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取消现行的以外购酒勾兑生产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酒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
本着节约粮食和提高白酒行业生产集中度目的出台的酒税调整政策,有关部门预期第一年增收酒类消费税64亿元。然而实际的执行结果令人大跌眼镜,来自中国白酒行业分会的消息表明,去年全国税务机关实际增收酒类消费税5.8亿元(其中四川与贵州两省占到5.6亿元),不到预期目标的十分之一。
换句话说,只有58万吨白酒交了每斤0.5元的按量计征的消费税,这与全国500万吨的白酒产量形成鲜明的对照。一些名酒企业表示,显然这部分税收绝大部分都是来自有账可查的大酒厂,而不是小酒厂。
中低档品牌打击最大
受白酒消费税改革影响最大的是一批生产中低档白酒的规模较大的酒厂。以山西汾酒集团为例,2000年其净利润为1273万元,以不变产量计算,在新政策实施后,企业将新增税金1150万元,几乎再无利润可言。拥有巨大品牌价值的山西汾酒尚且如此,一些低档白酒企业的窘境可想而知了。前年利税排名白酒行业第三的古井贡A,去年滑到第十二位,因为以个人消费者为主要目标市场,产品定价中档,消费税一改,利润即大幅减少5000多万元是一个重要原因。
与古井贡相距仅十二华里的河南宋河粮液集团感受同样深刻,其郑州营销公司总经理刘明志坦承,虽然在产品结构调整、品牌优势、生产工艺、销售准确定位等多方面均下了苦功夫,但新酒税政策对倚重中低档酒销售的宋河集团影响依然甚大。当然他也表示,从长远看,新政策为白酒企业搭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虽然执行初期使负担加重、竞争残酷,但绝对利大于弊,值得欢迎和贯彻。
采访中,茅台股份总经理乔洪、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古井贡董事长王效金以及泸州老窖等诸多知名白酒企业领导无不流露出担忧,倘若对白酒市场不下大力气治理、不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荫庇、税收又不能征管到位,那么,此次消费税的调整,只能是一场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的竞争,打击的将是一些财务健全、管理规范、生产优质白酒的名优企业,最终将导致白酒市场的竞争更加恶化。
本报记者柯斌实习记者麦婕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