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沉默还是沉默 当事各方三缄其口
昨日本报转载了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张景华致基金公司的一封信后,又继续电话采访了事情的多位当事人——基金监管部主任张景华、多家基金管理公司、一些研究基金的业内人士。
回想不久前的“众基金集体违规事件”,似乎管理层一直未有明确的表态,而张景华主任的信虽然并未公开,但是否可以视为代表了管理层的态度呢?
张主任的信中写道:“我和我的同事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根据证监会领导的要求随时采取下一步监管行动,其中移交稽查局立案,也并非绝无可能……”管理层是否要处罚众基金?
这些问题当然只有张景华主任自己的回答才具权威性,但张主任能接受采访吗?张主任信中提到的各基金公司——不管是被批评的还是被表扬的,对此事持什么看法?怀着忐忑的心情,记者开始了一次颇为艰难的采访。
记者辗转得到了张景华主任办公室的电话。接待记者的是张主任的一位秘书,“你发一份采访提纲过来吧,我们会转给张主任,他愿不愿意接受采访,我们再给你消息。”
记者急切地问:“那么今天能得到结果吗?”
“这个就很难说了。”
“如果我们过去当面拜访呢?”
“那恐怕也会被拦在前台的,他们还是会要求你们先提供采访提纲。”秘书笑着答道。
既然这样,记者只好把早已精心准备好的问题再斟酌了一下语气后发了过去。下午一点半左右,记者又把电话打了过去。秘书告诉记者,采访提纲收到了,也给张主任看过了,但是张主任不接受采访。
“为什么呢?”其实这样的结果已经在预料之中,记者只好为难一下秘书。
“张主任的信其实只是一封私人信件,只代表他个人的态度,如果他现在公开接受采访,很可能会被理解为代表管理层在表态。而且像张主任这样的级别,如果要接受媒体采访,是要经过主席批准的。”
“张主任是不是任何媒体的采访都不接受?包括电视台?”
“是。今天已经有四五家媒体要求采访他了,他都没有接受。”
看来要采访张主任是没有任何希望了,于是记者表示,如果张主任愿意就此事发表公开看法时,一定要通知记者。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也请读者关注。
记者于是又把信中点到名的各基金管理公司的电话拨了一遍,他们的态度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以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为代表,接待记者的女士表示,发完开放式基金后,公司负责接待新闻媒体的部门已经撤销了,现在没有人负责对这件事发表看法,她也不太清楚这件事。很明显,这是回避记者问题的一个很好的借口。另一种是像鹏华基金管理公司这样在张景华主任的信中被“点名表扬”的,他们表示:“我们作为被‘表扬’的公司再对这事发表看法,恐怕不太合适吧,还是不说了吧。”还有一些公司,过去记者与其联系的电话则根本没人接听。
终于,利用私人关系,记者采访到了一位在基金管理公司中任高管职务的朋友,这位朋友所在的这家公司属于被张景华主任批评之列的。记者打通电话,闲聊几句之后提起了“深圳高速”事件,他的第一反应是:“没什么好说的。”他又补充道:“别的基金公司有人说什么吗?应该没人说吧?”
“什么都不能说呀?”记者问。
“不是不能说,是真的没什么可说的。”
于是,记者干脆拿本来准备采访张景华主任的问题问起了这位朋友:“是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应该摆在第一位,还是相关法规摆在第一位呢?”
“对我们来说,相关法规摆在第一位肯定是对的,但法规是规则地带,我们可能是钻了法规的空子,谈不上什么信用不信用的问题。其实对这件事,我觉得不应该去套用相关法规,而是应该用当时发行公告中的发行方式去衡量。新股的发行方式都是经过证监会批准的,如果没被批准,是没有人敢这么做的。如果发行公告中规定必须按申购数量付100%的资金,肯定没人敢这么做。而且法规在这个问题上本身界定就不明确,我个人觉得,我们只能算是打了一个擦边球。其实,在申购的时候我们也问过基金部的人,他们就说让我们看法规,可看法规我们就是一头雾水。”
“其实这封信被媒体公布出来,我们觉得对张主任挺不公平的。张主任是我们的领导,他说的话我们肯定会听的,我们也觉得他写这封信算是用心良苦。现在信一公布出来,好像就把我们对立起来了,其实他的心态并不是像报道中说的那样,可能就是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吧。”
但记者注意到,张景华主任在信中确实提到要移交稽查局这样严厉的话,于是就问这位朋友是否有这么严重。
“我觉得没那么严重,不排除是气话的可能吧。”
“深圳高速”事件出来后,很多人把此事与“青啤增发”事件相提并论,更有一种说法认为,当时违规的泰和基金所属的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并未受到太重的处罚(据传只是暂停发行一只封闭式基金),因此才引得此次深圳高速发行时众多基金的集体违规。有人分析,“侥幸”是众基金敢于违规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另一个原因就是觉得“法不责众”。“这种说法你怎么看呢?”记者问。
“不是这么回事。当时的青啤事件,大家普遍认为其发行方式不合理,我们本来以为要改,但这次深圳高速的发行公告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变化,而且当时市场不好,深圳高速也确实还不错,所以我们才会这么做的。不存在上次罚得不重,这次胆子才大的问题。”
这位朋友的话可能代表了众多被点名批评的基金公司的想法。
晨报记者王莉高翔
最新消息:
张景华主任信中提及的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传出喜讯:该公司于2001年12月24日与英国保诚集团公司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这项协议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英国保诚集团将帮助嘉实公司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
这条新闻现在读起来极具讽刺意味。一面是主管领导苦口婆心地警告如再违规将受到严厉处罚,另一面则是以“青啤事件”闻名的嘉实终于要迎来其第二只基金了,而且还是开放的。是表明上次的内部处罚已结束,还是对这次“深圳高速”事件嘉实没有违规的奖赏?
如果“问题基金”的问题这么快就可以被忽略,监管就难免被扣上“心慈手软”的帽子。
完善规则重于监管
“基金违规申购深高速,股民认为违反了‘三公’原则,而基民则说这是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那么股民和基民的利益是否存在冲突呢?
胡立峰提出了他的看法:“证券市场是一个不同利益主体博弈的场所,每一个利益主体都要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监管者或者规则的制定者的任务就是要维护市场最大范围内利益主体的公平。基金申购深高速这件事,从小范围来看,可能基金持有人获得超额利润,但这恰恰是在损害了其他更大范围内的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实现的。这就是一种不公平。”
“但在这种市场环境下,股票不好做,而基金打新股的优惠政策又被取消了,这会不会把基金从一个极端推到另一个极端?”记者提出疑虑。
胡立峰认为:“如果基金经理因打新股等优惠政策被取消而心存抱怨,那么将是欠妥当的,基金经理的不应仅是依靠政策或是想方设法地钻规则上的空子。从这个角度来讲,今年的市场环境将更有利于保护持有人的利益。”
而许多投资者提出在“青啤事件”之后又发生了“深高速事件”,是因为当初对嘉实基金处理得不重,才使得其他基金在利益和规定之间又选择了前者。因此,此次应该严惩犯规的基金。
但胡立峰认为:“目前最重主要的事情并不是对这些基金的处理。发行规则存在缺陷已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今后新股发行过程中还继续存在这种规则缺陷,甚至是有意识地制造缺陷,各基金是否能抗拒这种诱惑?所以说,最根本的问题,一方面在于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另一方面就要完善发行规则。”合言
编后:熟悉晨报证券版的投资者可能还记得我们去年关于“泰和基金申购青啤增发”和前几天我们刊发的《开放式基金靠新股挣钱》的报道。我们一直希望管理层在注重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同时,尽量照顾到普通投资者,光大“三公”原则。很高兴这次能听到管理层高官的声音,即便这是一封来自个人的信件。
做了一天的跟踪采访,记者都感觉很累了,但却感到很兴奋。也许,一直悬在投资者心上的疑问不久就会有个说法了。我们很理解张主任现在的心理,也希望广大投资者多一些耐心,毕竟已经浮出水面的问题不会再悄悄地沉下去……
对于基金公司,也许有竞争压力下的无奈,也许有面对诱惑的本能,但应该注意到,这种做法已经伤害了市场中其他投资者,尤其是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在这一现实面前,多少“也许”都显得很苍白、很无力……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