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勇:我发言的题目是《政府职能转变和企业竞争力》。
首先是体制的变革,第二才是部门行业的利弊得失。我们加入WTO后必须规范政府的某些行为,要求我们按照WTO的规章办事,引导企业参加国际界的公平竞争。第一个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个口号已经提出很久了,但总的感觉进展不快,成效不大。经济学说,凡是市场看不见的手所调整的领域,政府就退出不管。凡是市场经济失灵失效的地方就是政府大有
作为的地方。如失业,收入差距扩大。为什么转变如此艰难?从一个直接干预经济类型的政府转变,退出十分困难。政府职能转变需要时间。它有所谓的双重使命,双重转形,我们以前认为现代化就是工业化,但工业化还未完成,信息化已到,政府所做的是规范市场,比如电子商务。第二个是法律规章的调整,入世后所有经济贸易与入世规则有冲突的地方需要进行调整,有些法规甚至还要废除,从服务来看,立法滞后要坚决改正,首先从国内立法对它进行监控,如我们国家到现在还没有一部电信法,那是不是没有法我们就可以随意了呢?第二个立法机构的立法进程偏重于实体法,而轻程序法,缺少实体法的实施机制,我算是有经历的中层干部,手下有七、八个人,但如我的分管领导出了国两个月不回来就会处于失眼状态,这是程序法缺陷,现在的市场是开放的经济,也是法制的经济。第三个是中介组织的再造,我们的中介不是市场意义上的中介,如上海化工行业领导退下来就当行业协会会长,根本无法履行国外同行业应该履行的作用,行业协会在入世后要增强独立性,这样才能调整企业之间的利益,怎样才能说中介组织独立了呢?你可以代表企业与政府谈判,同时也可以代表几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谈判,这才是真正独立的。
在我看来企业的竟争力是入世后真正的较量,比如说网络空间是企业的竟争力因素,E化是企业增强竟争力的必要路径,第一,入世后企业会受到或大或小冲击,这种冲击不论你这个企业生产的是产品还是服务,第二,面对冲击企业做出调整,这种调整可能会是市场的也可能是企业组织形态甚至会是技术的,第三,调整后面对全球化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就表现的能否适应?第四是增长,这种增长并不同于现在的盈利,是在国际水平上平等竟争的前提下获得的增长,当然我略去了前三个环节的另外一个结果,那就是企业如果无法调整或者调整后不适应那就会被淘汰。为什么这个适应期是五年呢?我们举印度为例,印度在入世谈判时坚持保护它的电信,但是所有对手都只同意它的保护期只有五年,世贸的体系就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化,如一个企业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五年内不能调整适应那么这个企业就不值得保留,所以保护期只能是五年。总的来看,入世对体制变革影响深远,对企业则是冲击,调整,适应或者淘汰。
沈大勇 上海外贸学院国际经贸研究所副所长、上海WTO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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