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央行将加强反洗钱合作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 10:19 经济参考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制订了《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显示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合作。 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与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控制在先,打防结合,分工协作,依法办案”的原则,切实加强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将金融机构报送的涉嫌洗钱等犯罪的可疑交易线索按有关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洗钱等刑事案件调查中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职责的有关事项。公安机关负责对中国人民银行移送的可疑交易线索进行核查。 专家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发现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主动性,健全和完善反洗钱协作机制,推进国家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