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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多万高收入者还差500多万未报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07:33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记者 赵秀芹

  个人所得税实施26年后,终于迎来了自行纳税申报时代。但通过隐匿信息来逃避税收的“潜规则”影响久远,纳税人远没有形成自觉的纳税意识,对该制度缺乏认同感。

  截至3月26日,全国各级地税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已突破100万人。由于规定时限3月31日为周六,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申报截止时间顺延至4月2日24:00。之前有财税专家透露,国家目前重点掌控的纳税人数约在600万至700万人之间。如果以此为基数,那么最后实际申报人数可能仅占应申报者的1/5左右。

  税务机关主动出击

  2006年的中国的高收入人群——这一年税前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被要求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内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最后的申报期限已经临近。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来自行申报人数呈加速递增趋势,日均申报人数4万余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展还算顺利。

  以北京为例。从2003年开始,北京的税务部门开始记录每一个已经扣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工资收入信息。北京地税掌握年工资收入达到12万的个人接近25万。实际上这只是一个相当保守的数字。

  在春节前,北京市平均每天申报人数不足千人。春节后,北京市地税部门锁定了22万名符合标准的纳税人,逐人发函,提示纳税人及时整理个人收入信息进行纳税申报。据了解,春节后北京市自行申报人数开始成倍攀升。3月7日开始,北京市地税局决定为200家高收入人群较为集中的企业开设绿色通道,税务人员上门集中受理申报。为了方便纳税人,允许由纳税人所在单位为其进行代理申报。截至目前,采用这种方式申报的比例接近30%。截止到3月23日为止,北京市超过20万高收入者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

  北京市地税局个税处处长刘安乐提醒,如果选择邮寄方式进行高收入申报,邮戳时间必须是3月31日之前,而且必须采取挂号信的方式,并在信封上明确标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字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郝硕博提醒剩余的高收入个人要抓紧时间申报。“如果纳税人认为自己的收入已经达到12万,3月31日之前即使有些收入回忆不起来也要申报,这样至少在程序上没有违法。”郝硕博表示,如果有哪笔税没有缴,可以在申报之后补缴。

  扭捏申报多从众心理作怪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的主任刘隆亨说,很多市民不了解个税申报,所以持观望冷漠态度。此外,一年中的各种收入来源比较复杂、零碎,要求每个人像专业财会人员那样把税法意义上的所得汇总起来的确存在难度。

  “报税表项目特别多,真不知道怎么填写。”在外企工作的陈小姐牢骚满腹。

  申报表里面要填的申报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

  “我就搞不清我存银行的钱得了多少利息,难道还要到银行去挨个查吗?另外,什么叫偶然所得,我也不懂。”陈小姐说。

  “我们家出租的那套房子是我们夫妻双方共有的,如果把租赁收入全部算是其中一人的个人所得,就不合理了。”一位印刷工人说。

  媒体人士于女士认为,她接触的一些人平时根本没有系统的收入资料,想及时申报都难。一部分纳税人还根本不了解自行纳税申报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以为自己平时已被扣缴了税款,就可以不用申报了。她认为第一年大家需要补课的方面很多,下一年从保留相关凭证、记好家庭经济账开始,到年底就不会再没头绪了。

  更多的纳税人对申报持观望态度,想看看再说。“等税务部门找上门来再缴也不迟”,某扩印店的老板表示自己不是不想缴税,只是现在赚钱越来越难,犯不上主动申报。“税务机关不可能掌握每个人的收入情况。如果只是我们这种刚超过12万的人主动申报缴了税,那些年收入百万元者反成‘漏网之鱼’,那我们能心理平衡么?”在中关村工作的冯先生说。

  “更多的人仍然抱有观望心态,对新政策将信将疑,还有些人存在攀比心理,认为别人比自己收入高,理应先收他们的税。”北京市地税局的一位负责人分析,不少人不愿申报,是觉得“法不责众”。

  “灰色收入”难括其中

  “灰色收入”给诚实、诚信报税增加了障碍。规定中需要申报的收入囊括了所有的收入,包括流行的“潜规则”下的“灰色收入”。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申报还只是软规定。税务部门称旨在提高人们的纳税意识。

  据记者了解,各地税务机关把监测的重点几乎都放在民营企业家和外企高管等身上。有人建议,监测对象还应该包括领导干部和他们的配偶子女,包括国企领导尤其是垄断行业的国企领导。

  有人认为,在年收入高于12万元的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有隐性收入的,而且越是有隐性收入的人收入越是高,也越容易获得收入,从税收的公平角度讲,这部分人应该缴纳更多的税,但实际情况是他们对这部分收入往往不需要申报。

  网上有评论认为,我们国家目前现金使用率过高,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多样化,没有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所以国家无法有效监控纳税人的收入,现阶段我国不具备实行自行申报纳税的条件。

  一位法律专家说,法律虚无比法律不健全更让人忧虑,他建议,在税务人员普查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发动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制定有关举报有奖的条款。

  个人所得税“天下第一难”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日前表示,个人所得税征收始终是一项有难度的工作。“个人所得税俗称天下第一难税种。它向个人征税,面对的纳税人非常多,而且是让个人来交税,难度是非常大的。我们税务机关要严格依法征税,另外还要给纳税人提供一个非常好的纳税服务条件。”

  她认为,自行申报是开始做一件从来没做过的事情,大家都没有这种习惯,随着时间向后推,这个法律深入人心以后,事情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难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办法”,所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管是否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或者一年当中就一些收入进行过申报,当年结束的时候,都要到税务部门自行办理申报。

  自行纳税申报不是“自由申报”,而是年收入达12万元的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如果未在申报期限内完成,将依法受到处罚。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大家,达到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自觉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最好的诚信证明。能否切实遵守自行纳税申报的规定,体现了一个纳税人的法制观念、诚信水平和素质高低。有专家提出,自行纳税申报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公民的道德自律、纳税自觉和诚信。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税务机关一方面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意识,另一方面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认真实施自行申报制度,加大监控力度,执行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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