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专家谈个人所得超12万须自行申报聊天实录(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16:17 新浪财经

  

专家谈个人所得超12万须自行申报聊天实录(2)

    左起:北京市海淀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陆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卜祥来,《中国财经报道》主编任速雁,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人税务处副处长姜涛。(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财经新闻图片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纳税可能与实行分类计税还有综合申报的情况。如果出现了灰色地带,税务部门有没有什么方式去监管?

    国家基本掌握纳税人情况 

   姜涛:随着我们多年征管水平的提高还有法制征管环境整体的改进,税务机关对绝大多数的高收入者的收入信息还是掌握的。首先从2001年5月份开始,我们按照税务总局提出的“413”工作思路,逐步建立健全个人明细收入的档案,截至去年年底,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2000万人的收入档案,应该说我们在收入档案中可以通过设定指标来查找12万元以上和接近12万元的纳税人。另外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现在所在的扣缴单位的扣缴名义申报,从中与社会第三方和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发现达到12万元纳税人,这是一个方面。

  第三个方面,通过现在已经进行12万元申报的纳税人行业的信息,有些税务机关已经掌握了一部分,介质目前为止已经申报这部分纳税人的信息,经过分析评估以后,可以掌握同等行业和同等单位、同等条件下哪些纳税人应该或者说达到了接近12万元,这样的话通过这个方面的渠道,我们可以掌握一部分高收入者,特别是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信息。还有通过我们的税务机关组织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人群专项检查,可以发现高收入者。还有一个也是很重要的渠道,通过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了解来自于境外所得这部分收入,从而发现一部分12万元以上纳税人。应该说大多数达到标准的纳税人收入信息税务机本是掌握的。

  主持人:刚才姜处长一直说一个数字“12万”,12万好像比较敏感,12万是怎么算出来的?(笑)

  姜涛:是这样,应该说从目前我们的社会环境、征管条件来说,高教授在这方面是专家,目前对我们国家所有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全部实行自愿申报,既没有必要,也不现实。国家通过税法修订赋予一部分高收入者的纳税义务,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有一个统计口径,城乡五等分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字,五等分组其中最高收入这个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年达到了28773元,2004年是25377元。12万元是200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额度的28773元的4倍多,可以算高收入者,税法赋予12万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义务。

    个税申报之后个人负担不会加重

  主持人:其实12万也没有考虑挣12万元人的负担问题。

  姜涛:应该说12万元年终纳税申报与你日常交税、日常纳税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日常该怎么扣税、缴税没有什么影响,年终对你取得多次的收入,按照我们规定进行一个申报,你如果平常缴足了税款,不涉及到一个税收负担的问题。刚才我接着高教授的话,还有一点向大家声明,如果日常有应扣未扣税款或者是少扣税款进行年终12万元申报的时候,只要是如实申报收入,税务机关只对你补税,不缴滞纳金,也不处罚款,同时更不可能按照偷税处理。请各位网友解除这种思想顾虑(笑)。

  主持人: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有一个网友问这个问题,如果现在我还没有算清我收入的帐,我要失去了这次申报的机会,以后我怎么办。

  陆坤: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咱们是申报期到3月31日为止。作为任何一个纳税人,首先在申报之前先把自己的收入好好捋一捋,比如工资收入,公司财务人员可以给你提供,包括代扣代缴所得税应该给你提供。另外到银行了解一下你的利息,7月1日来截止,代扣多少利息。比如财产转让,比如卖房子,卖一些其它私有自己的财产,这些收入也应该算在一起。还有一些其它的比如
股票
,属于证券投资收益等等这些,如果有也都合并到一块儿,综合地计算一下,如果达到这个标准了,咱们就按照刚才我所讲的到税务机关自己来也行,如果自己不方便,委托代理人办这个事也行,但是要同代理人签署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这样税务机关只要是在工作时间都可以办理,或者直接上网,当然会更方便、更快捷。因为北京的要求,上网以后不用再报纸质的纳税申报表,这是北京的情况,外地不太一样。

  主持人:1月1日到3月15日,两个半月过去了,在整个个税自行申报的过程中遇到哪些比较难解决的问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卜祥来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财经新闻图片

  卜祥来:这个工作对税务部门来说是一个新的工作,对纳税人来说也是一个新的义务,应该说都是新,不太熟悉。但是现在从工作的起步到现在进行已经两个多月了,税务部门包括基层税务部门对这个政策的理解,为贯彻这个政策对政策进行的宣传,包括信息化的准备,都已经完成,都已经很熟悉了。

  就税务部门来说,尽管进展情况还可以,但是我们觉得纳税人在理解上,主要是在思想上可能还是稍微认识上还需要提高。如果年收入达到12万的纳税人解决了思想问题,我们这项工作应该是没有什么难题的。

    个税申报是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过渡

  主持人:高教授有什么建议?

  高培勇:自行申报制要怎么看待它,千万不要把它看作是一个固定下来的制度,而是应该看作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个阶段。因为世界上实行个人所得税国家很多很多,但是要搞自行申报跟综合所得税法是绑在一起的。你刚才老提一个问题,考没考虑到纳税人负担的问题,一考虑到纳税人负担和个人所得税关系的时候就引入一个概念,得核算,就跟企业核算成本、利润一样得核算。怎么核算呢?分类所得税制条件下没法核算,我们现在个人所得税名以上说一个税种,实际上是11个个人所得税,因为搞分向个税。比如工薪所得税、劳务所得税、稿酬、利息所得税,可以分出11类,它的征管方式就是你在哪个地方取得收入就扣税,没有要求你把所有的收入加总求和算一算一年挣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哪一年哪些是你必须扣除的,哪些是你不必扣除的,是一个核算的概念,我们在分类所得税下是不可能做到的。这一点我们坚信一条中国的所得税制不管从哪方面看必须走向综合税制。我们现在的提法叫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意思是说出了一部分实行分类所得税之外,其余几乎大多数收入都要引入综合这个范畴当中。你要想这样一个事,现在是分类的,前面的目标是要走向综合制的,大家都希望走向综合制,原因很简单,扣税问题可以解决,负担人口问题可以解决,特别是申报制。以个人名义申报就要把所有的收入求和加进去申报,前面走的目标就是综合制,现在是分类制,从分类制走向综合制就需要一个过渡期,这个过渡期怎么才能过渡得比较顺利,现在的办法就是在分类所得税制的条件下引入综合申报制,让大家适应一段时间,摸索一条规律,不管是税务机关还是其它税务部门对这套税制有把握,老百姓有一个申报的机会,这样看起来眼前所遇到的困难基本上都是过渡时期的困难。大家一起努力往前走,还是能够走出一条通道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