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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股利政策新动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 17:01 《新理财》杂志
分配:股利政策新动向 无论是从股利政策所传播的信息内容,还是外部融资费用高于内部留存收益的角度来看,股利政策都是非常重要的。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时,不仅受到法律与合同约定的限制,还需要考虑股东偏好、税收,特别是投资机会和未来收益的增长等多种因素。如何综合权衡这些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当恰当的股利政策,以促进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是每个企业管理者必须进行的重大财务决策之一。 出于均衡股利水平和维持公司良好形象的考虑,国外上市公司一般都倾向于保持连续、稳定的股利政策。美国的实证研究也表明,投资者偏好公司采取稳定的、可预期的股利政策。 而就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情况而言,2005年以前存在三方面问题。 首先,是现金分红少。 2000年以前,我国上市公司一般以送股为主要的股利分配方式,派发现金红利的很少。1996—2000年间,派现比例较大的上市公司占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78%、7.08%、9.33%、11.85%与10%。并且,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都是象征性的,如同蜻蜓点水,少得可怜。有些企业派现主要是为了保住其配股资格,以便达到圈钱目的。2000年上市公司平均含税现金回报率仅为1.462%,低于当时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2000年以后,派发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逐渐增多,但股票股利仍在股利分配中占重要地位。 为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股利发放做出了相关规定,鼓励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分派现金股利。2000年底,证监会要求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必要条件,2001年许多公司逐渐改变了一毛不拔的惯例,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逐渐增加。2004年,中国证监会明确将再融资资格与现金分红直接挂钩,在12月7日发布并实施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指出,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其次,是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没有长远的打算,股东很难从现行的股利政策预知未来股利如何变化。例如,1996年上市的公司中,上市后连续6年分配的公司比例仅为4.7%。 第三,是股利分配形式上盲目迎合市场需要,从众行为明显。市场喜好送股则送股,市场喜好公积金转增则转增。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深入改革,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企业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目标趋向协调,加上2006年上市公司的业绩改善,目前不少上市公司在已公布的年报中都提出令人欣喜的股利分配方案。 截止2007年2月15日,沪深两市已有145家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0.35元,合计净利润为152.2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163.07亿元;其中,净利润与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3.81%与27.84%。在上述已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约为85家。其中,单纯派现的公司有64家,如盐湖钾肥每10股派现8.5元,暂列第一位;单纯送转股的公司有4家,如华天酒店每10股转增10股;既有送、转股方案,又有现金分红的公司有17家,如金发科技每10股送2股转8股派3元。 可见,现金分红多,送、转比例高,将成为2006年上市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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