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提前支取未到期外汇理财产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8:00 深圳特区报 | |||||||||
方先生来电咨询:在人民币升值后,提前将前期购买的外汇理财产品支取出来是否合算? 外汇理财专家齐先生答复:部分市民在人民币升值后,认为前期购买的外汇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相对下降,决定行使提前终止权,对此应三思而行。这是由于多数外汇理财产品在设计时已经充分考虑了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同时,目前国内主流的外汇理财产品均
更重要的是,由于目前人民币还不能自由兑换,将外币换成人民币后很难再换回外币。个人从银行购汇需要用途证明,而且一买一卖之间有近1%的价差,如果投资者提前支取未到期的外汇理财产品,一般需要支付3%至5%的违约金。(李焱徐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