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涨价箭在弦上(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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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1:26 文汇报 | ||||||||
因而今年2月24日,上海市通过了《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在全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强制险种的地位,并从2005年4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在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情况下,上海保险公司要求上涨保费自然显得底气十足。 第二,从2004年上海车险业务水平来看,它占财险的总比重要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21
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这个基础平台上不存在恶性竞争,因此,涨价对于所有的保险公司来说,都将是步调统一的行为,不会出现你涨我不涨的情况,更有操作性。 第三,上海的保费水平调整比较滞后。2004年5月1日,全国道路交通法开始实施,当时保监会发文,各地三责险费率允许上调10%,上海市由于刚刚实行统一费率,因此没有调整。2004年底,保监会再次允许三者险费率上调,但当时《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草案)》正在讨论中,上海市三者险费率上调不得不再次等待。所以有人说这次涨价是复归。 第三者责任险的四次涨价 第一轮涨价 时间:2003年7、8月 背景:2003年初开始实行的车险费率改革引起了保险市场的价格大战。 涨幅:以挑剔车型和保户为主,暗涨 第二轮涨价: 时间:2003年12月-2004年3月 背景:2004年1月,保监会下发了《车险费率调整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涨幅:人保对于经常出险的车辆保费提高了5%以上。平安产险提高了一些车型的车损险系数。 第三轮涨价: 时间:2004年5月1日 背景: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高等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新标准》实施。 涨幅:普涨,10%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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