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建议
事实上,二手房征收个税并非“新”闻,对于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发话,业内在表示认可的同时,也提出了专业建议。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个税的具体
实施来看,仍然存在三点疑问。首先是征收时间的确定,究竟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实施;其次,一旦实施时间确定下来后,对于以前需要交个税而未交的房产是否要补交;第三,征收方式的细节如何确定。
而中原地产副总监宫萍则认为,征收个税本身无可厚非,但由于目前二手房个税征收的政策还是2003年制订的,而从2003年以后北京二手房交易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往的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的调整。同时,她表示,个税征收的税率标准要根据变化的市场做相应调整,比如,目前广州就已经采取了商品房和公房区别缴税的做法;而税务部门也有义务清楚地告之纳税人和房产中介交纳个税的流程,以保证政策的有效执行。
业内人士同时也向消费者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卖房人首先应该了解哪些是可以免税的。个税的免征条件包括: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另外,对卖房一年内又买其他房产的,可视其购房价值全部或部分免税。
二是消费者要选择比较好的经纪公司,针对这个市场的变化去各个经纪公司咨询一下业务就知道各个经纪公司差别在哪。
三是不需要太多的观望,自己把握整体的需求,专家的意见可以作为一个参考,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买还是卖、是观望还是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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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个税征而又止
北京
2005年6月,北京海淀、朝阳和东城等区,纷纷传出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朝阳区地税部门规定,二手房只能在完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不过,这项规定执行了约半个月后悄然停止。
杭州
2004年1月1日起,杭州市以政府令的形式规定,开始征收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不过这一规定在2004年9月1日后暂停办理。据《浙江日报》报道,此省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杭州从未取消20%个人所得税,只是征收方式有所变化,2004年1月1日起以中介机构委托代征方式进行,2004年9月1日后改为个人自行申报。
南京
2005年6月初,南京地税部门公布的《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中明确规定,个人销售房产将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一时引来业内争论。对此,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局长陆春林6月16日明确表示,南京将与全国其他城市保持一致,不征收二手房个人所得税。
商报记者 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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