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与建设部意见相反 老百姓买房应该听谁的(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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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7:57 《理财周刊》 | |||||||||
秦虹举例说,银行方面考虑资产风险,从而出台措施限制房贷,建议取消预售制度等;税收部门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要各项税收应收尽收,过去没有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开征或者补缴;土地部门要节约用地,防止腐败,从而严格招拍挂制度,控制土地供应。 “但各部门的政策可能出现叠加效应,应该予以避免。”秦虹强调道。
事实上,早在建设部就取消期房问题上和央行“闹别扭”之前,它就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开心”。 本刊曾经报道过,7月2日,建设部官员针对个人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房屋缴20%个税的政策发表意见时说,该做法目前只是个别地方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尚无推广时间表。而7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明确二手房交易所得仍应缴纳个税。 我国的《行政许可法》严格规定了各部门的行政职能范畴,“依法治国”也被本届政府确立为行为准则,建设部仍出此“笑话”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楼市调控本来就是国家下达给“7部委”的工作重点,各部门在自身的职能范围内行事,此天经地义。税务总局过去由于疏漏没有收上来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现在补收,有何不当?土地部门控制土地供应更是对得不得了,《央行报告》披露,现在有超过2亿平方米土地囤积在开发商手里没有开发而在抛荒,难道不应该加强管理? 至于央行,它建议取消期房,即使得不到响应,可是如果它换种方式,要求商业银行严格审查甚至停止向期房贷款,这应该也是它的职能之一。扯远点说,央行作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心脏”,控制风险本来就是它的天然职能,西方有谚语说:“我们付工资给央行行长就是让他担忧的。”就是这个道理。 建设部,主要职能是制订标准,审查土地开发企业资质,管好房产商不要偷工减料欺瞒消费者才是主业。对别的部门正当合法的行政指手画脚,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 声音三:“取消期房”会导致房价飑升 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处长沈洁说:“开发商融资时间长了,建造的成本必然加大,最终还是要落到老百姓身上。” 顺驰中国控股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何平也认为,目前取消预售制度“基本上不太可能”。他解释说:“目前房地产商的预售资金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40%以上,如果取消预售制度,必然会带来房地产市场的洗牌和短期内的市场真空,必然会引致房价上涨,这违背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初衷。” 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表示:“把取消预售房的建议变成政策和具备可操作性是没有可能的。目前我国各省市大部分都采取商品房预售模式,尤其在沿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几乎全部采用商品房预售制,如果全部转为现房销售,可用资金的建成住宅供应部分将大幅缩水,进一步加剧供不应求现象,这是对现有房地产开发格局生态的彻底改变,将有超过九成以上的开发商无法适应,不仅现在没有可操作性,在商品住宅可能长期供不应求的未来同样不具备实行的基础。” 前段时间,楼市舆论在“泡沫论”、“地荒论”外多了个名词:“要挟论”意思是房产商70%的资金来自银行,银行实际上已经被“绑架”,一旦调控让房产大跌,损失的最终是银行,国家承受不了,所以不可能尽全力调控。 今天,我们又看到了“要挟论”的升级版,这次被绑架的是老百姓:如果真的对房产商动手,他们成本高了就要转嫁给老百姓,你们敢吗? 持这种观点的人大概有意忽略了一个基本的要素:利润。资金紧了难道一定能成功转嫁掉?为什么不可以削减利润?关于开发商的利润有多高,是很多人在讨论的问题,说5成、4成的都有,现在上海有几个比较畅销的楼盘都是砍掉了20%左右的价格,说明它们原来定价的利润至少在这个数字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