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人保部、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同时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分享到微博] [滚动][评论]

大病保障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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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病保障扩容 20种大病报销超九成
  • 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中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
  • 农民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40元
  • 新农合实际上就是农民的医疗保险,今年每个农民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40元左右,其中280元由各级政府来补助,这就意味着新农合资金的大盘子里今年可以给农民报销的钱有2700多亿元,增加的资金将使实际报销的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按照之前的政策,合作医疗8000元以上可以报销65%,而今年开始,报销比例有了很大提升,8000元到5万可以报销65%,5到8万报销80%,到了8万以上可以报销90%。

大病医保细则即将落地

大病医保实施细则或国庆露面 实际支付比例高于5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下发《关于规范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通知》,从大病标准、经营条件、产品开发、风险把控等多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保监会强化大病保险监控 将设利润上限

项俊波表示,在政府主导的原则下,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为保险业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途径。

人社部解读大病保险

超出部分再报至少50%

我们采取叠加报销或者是叠加支付的制度,不管是城市居民医保还是新农合,在制度范围内的普遍住院报销标准都达到了70%左右,超过70%以上的部分再至少报50%合规的支出。

医保个人缴费比例不会提高

我国医保个人缴费比例目前不会提高,职工医保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单位和个人都要缴费。个人缴费比例1998年规定为本人工资的2%左右。

险企:机遇与挑战并存

大病保险千亿规模待开发 馅大肉少或难获利

按照政策许可的最大限度计算,可以纳入大病保险范畴的资金基数有望达到1200亿元,每年客户二次开发有望带来800亿元保费收入,但本大利微,对利润表上的贡献程度有限。大病保险的服务提供者保险公司只是微利。也就是说,大病保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最多只能做到“保本微利”,因为大病保险基金是全国人民养病的钱,对其监管极为严格。

大病保险商办加速 超200亿保费蛋糕待分

大病医保项目交给保险公司来办理,无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大利好。大病保险给保险公司带来的保费收入,若按太仓模式,城镇居民每人每年50元、城乡居民每人每年20元大病保费的标准,预计总大病保险保费收入约为276亿元。276亿元的年保费收入相当于再造一个太平人寿!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蛋糕”。

监管动态

发改委答问
发改委答问

为什么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如何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 一、为什么此时出台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文件?
  •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要解决什么问题?
  • 三、为什么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 四、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有哪些明确要求?
  • 五、如何实施有效监管?
  • 六、如何开展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财政部要求做好制度衔接
财政部要求做好制度衔接

尽快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最大程度方便参保人。

  • 探索建立更大范围大病保险
  • 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口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 合理控制保险机构盈利水平
  •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水平,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办法。
保监会拟出台操作细则
保监会拟出台操作细则

大病医保新政发布不到一周,保监会方面正在加紧制定大病医保商办的具体操作细则。

  • 保本微利“2%至3%”为宜
  • 根据保险公司内部测算,由于免除营业税,大病医保商办业务如果能有2%至3%的收益,即可维持保本微利。
  • 醉翁之意不在酒
  • 保监会正在研究并相关操作指引细则,就保障、服务等标准进行统一,以保证险企积极地参与商办业务。

大病保险三大疑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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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一:医保结余是否够用?

目前,这一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尽管从群众个人的角度看,并没有新增缴费负担,但医保结余资金是否够用呢?

疑问二:报销比例上无封顶?

“太仓”这种相对高保障的模式可能在各地参照时会有所调整。按规定,开展大病保险可以市(地)级统筹,也可以探索全省(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对于要不要封顶这个问题,业内一直有着不同看法。

疑问三:保险公司风险何在?

这项对普通民众而言绝对有利的政策为何酝酿多年才出台。这其中除了筹资之外,给付风险也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尽管社会医保此次向商业保险公司敞开大门,也被保险业视为一次重大的契机,但业内人士多认为,这并不是一个高利润的项目。对于参与的保险公司而言,项目的利润率、管理费用率等,都需要有一个限定。

回答:大部分地区都是有一定医保结余的!

2011年度新农合筹资总额达2047.6亿元,人均筹资246.2元,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1710.2亿元。初步测算,2010年、2011年,新农合基金两年累计结余为457.9亿元。另有专家指出,截至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与新农合基金的结余汇总已达1300亿元。

回答:适当控制一下 将来有大病救助机制进行对接!

大病医保是否可以突破报销封顶?这是多数最关注的问题。从此次医保新政的蓝本——“太仓模式”中可以清晰看到类似的具体做法。对于要不要封顶这个问题,业内一直有着不同看法。虽然实施大病保险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但从防范风险的角度,还是要适当控制一下,将来还会有大病救助机制进行对接。

回答:应该说是薄利 亏损倒也不一定!

按照政策规定,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但对于这一点,相关人士认为,如果赔付率过高,超过预期,就应从基金中划拨资金来弥补。一定要防止再出现像“交强险”那样的状况。随着未来支出的加大,基金应作为最后的补偿。

网民叫好大病医保新政 盼落实到位勿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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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等8类大病医保全面推开

有50来种疾病,可能导致部分家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为解决这种状况,我国推行了大病医保政策。据介绍,2010年,我国启动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2011年底我国已在93%的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障试点。

大病自费报销超50% 参保个人无须再交钱

大病患者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报销金额达50%以上;大病保险不需要百姓额外缴费,也不会影响目前的基本医保保障水平。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老百姓个人不需要再交钱。

大病保险不分病种 以医疗支出费用占比为标准

大病保险制度所指的大病“不是一个医学上病种的概念”。大病医保不会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是否会因病致贫、返贫。大病保险制度发挥作用,对城乡居民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合理的报销。

专家观点

四年内落实没问题

大病保险不会加重民众负担,政策真正落实到老百姓头上,在“十二五”期间应该没有问题,可根据贫富差距区别对待。

两部分基金长期很难有结余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度很低,要维持一定的保障度,这两部分基金长期来看很难有结余。

须改革支付方式

国内实行按项目付费模式,是一种事后支付方式,费用高了,供方受益,费用少,有结余,受益的是保险公司,而不是医院。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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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基本原则

  •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
  •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
  • 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
  • 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

筹资机制

  • 筹资标准: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
  • 资金来源:完善医保、新农合多渠道。
  • 统筹层次和范围:市级统筹或探索全省统一。

承办方式

  • 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 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 严格商业保险机构基本准入条件。
  • 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保障内容

  • 保障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
  • 保障范围: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
  • 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工作要求

  • 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 稳妥推进,注意趋利避害。
  • 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作。
  • 注重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切实加强监管

  • 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监管。
  • 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管控。
  • 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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