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0月11日消息,安徽监管局阜阳监管分局近日公布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幸福人寿阜阳中支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安徽监管局阜阳监管分局决定给予幸福人寿阜阳中支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当事人倪思超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处罚书原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阜阳监管分局于2018年10月10日作出阜阳保监罚〔2018〕7号处罚决定。
经查,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阜阳中支)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幸福人寿阜阳中支罚款10万元。
幸福人寿阜阳中支时任总经理倪思超,对客户信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倪思超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赵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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