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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缴费不等于高保障(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20:29 《钱经》杂志

  司空见惯的实例分析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周先生,36岁,私营业主,已婚,身体健康,年稳定收入15万元左右。每月为妻子提供4000元生活费,其它收入盈余用于发展生意规模。妻子身体不好只做家务负责照料女儿。女儿10岁读小学。家中的保障情况是:夫妻二人都有社保(医疗、养老)。小孩的保额为5万元的教育金保险计划(年交保费5000元)是家里唯一一张商业保单。

  在周先生家里,他是典型的家庭经济支柱型人物,周先生就是妻子和女儿的“保险”。只要他平安,妻子和孩子的生活就有保障。一旦他出现风险事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致使收入中断或额外费用突然增加的时候,谁为家里提供生活费……家中这样一位关键人物没有保险,是很可怕的事情。

  周先生首先应该拥有“身价险”。这个“身价险”或者通过长期寿险保额来体现,或者通过意外伤害、健康风险保额来体现。一旦身故,家人将获得必要的生活费和孩子的成长费用。同时考虑失能收入损失补偿保险(日额补助),一旦周先生因病或因意外伤害住院,除了医疗保险能解决的费用以外,其他额外费用将通过日额补助来解决,对家里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日额补助的多少,往往取决于主险风险保额的大小,这时需要保险营销人员通过专业设计使客户实现利益最大化。

  在这里,我们可以通过重大疾病风险保额作为主险风险保额。完善周先生的家庭保障计划如下:

  方案1:年交保费1700元,交费期设为20年。保险期间住院日额补助50元,因意外或疾病身故,家人(指定受益人)获得赔款30万元。(费用型)

  方案2:年存保费7000元,保险期间患合同约定重大疾病之一,将获赔10万元;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将获赔30万元;住院日额补助100元;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社保报销的余额;意外伤残可获10万元以下的赔付。(60岁返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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