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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重启巨灾保险的机遇(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9:16 中国经济时报
保险公司:重启巨灾保险 目前,国内巨灾保险领域较低的保险渗透率是各商业保险公司憧憬的市场空间所在。在明朗化的国家政策和提高了的巨灾风险预警评估技术下,商业保险公司的巨灾保险计划纷纷出炉。 比较目前可以获得的商业保险公司巨灾保险计划,以及各研究机构、研究学者关于巨灾保险的建议方案,进入实质性重启阶段的巨灾风险计划被看做一个全社会参与的风险共同分担计划。计划的中心是建立一个与传统保险类型相类似的商业保险,包括投保人和商业保险公司,以及双方经过博弈制定的巨灾保险合同。同时,基于已经成熟的巨灾保险国际经验(如美国、日本、新西兰)以及我国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在巨灾保险体系中引入再保险(特别是实力雄厚的国际再保险公司)、资本市场(如发行巨灾债券)显得非常必要。 在这样的风险共同分担计划中,政府的角色被形容为“保险公司的最后屏障”。在巨灾保险系统中,政府应作为最后再保险人,为法定巨灾保险兜底,以在商业保险公司损失惨重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偿,从而使再保险公司能够在应对巨灾风险后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政府作为巨灾保险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者,需要对自然灾害的准备金和偿付能力作出强制规定,制定巨灾的价格表结构和价格表费率,设计并发展巨灾风险的保单示范合同等等。 在这样的计划中,“保费”和“费率”是各商业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关于保费,目前的共识是,保费由“系统”决定,这一系统涵盖了平均损失负担、管理和资产成本消耗等,并已建构起相对成熟的保费盈利模式。而在可供参考的“卡特里娜”飓风等巨灾保险参与重建的案例中,保费费率“水涨船高”的普遍现象让商业公司盈利的信心更加充足。 2006年巨灾当前,即使面对日益复杂和巨大的巨灾损害和保费赔偿,商业保险公司仍然表现得充满信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执行副总裁王和近日发表观点认为,在其他各方共同积极参与下,商业保险公司特别要重视巨灾保险的基础性研究,探索巨灾保险的产品创新,以及渠道、服务、经营模式等创新,再进一步借力再保险和巨灾债券等,巨灾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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