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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10月22日,由保险文化杂志社主办的第九届中国保险文化与品牌创新论坛在贵安举行。中英人寿副总裁马旭出席并参与圆桌论坛讨论。
以下为部分发言实录:
马旭:中英人寿有自己的一套盈利模式,鉴于其对产品的认知,对渠道成本的分析,对发展的可控性,过去做经代,后来做银保,现在有七个销售渠道,其实并不是策略上的混乱,因为核心的投入产出的发展策略没变,只是在具体销售渠道上做一些调整。说到这里,我在想,保险行业的跨界有三个关键词,对于中小保险公司来说,有一个关键词是界限,就是到了什么程度,你就不能做了。
我之前接触较多的是财险,现在也一直关注,国外的财险公司给汽车制造业提出了很多性能上的要求,比如必须有EPS,如果没有则不可保。这种参与,这种跨界,实际上是需要你们的主体行业去跨界,比如参与4S店的服务,无非是让你的客户有更好的体验。
所以,跨界最主要的还是基于对自己行业的发展和帮助,从这返回互联网这个话题上。四年前,我曾经在某个场合说过,互联网唯一的作用就是假货合法化。三年前,我又提了一个当时好像不太好的说法:究竟是互联网+保险,还是保险+互联网。我觉得这是一个所谓的界限问题,后来带着这些问题与一些互联网大咖坐一起沟通,觉得互联网实际上有三个特性:开放、平等、共享。
首先互联网保险是简单到愚蠢。比如说以前在互联网上购买保险,会反复填身份证号,现在就没有这种情况了。
其次,我们希望是共赢。合作不是迷失自己的合作,从专家的角度看互联网,核心一点是从里面挑出你的客户。我们一直在说,每个客户都有保险需求,只是他不知道,需要你将他开发出来。实际上,在开发客户的过程中,往往都是告诉他,这个保险产品非常合适你,至于他们家有多少人口,需要什么保险一概不知道。互联网可以帮助我们,在客户服务角度,有一个非常好的服务体验,在保险产品开发上,可以利用互联网挖掘客户共性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同时在客户的选择方面,可能会通过一种不同的模式,去把自己的客户挑出来。而不是在互联网上天天做广告。其实教育的结果非常好,如果大家都教育的话,可能培育共同市场。
但是在整体的环节下,共同去做,我觉得还是有利的。所以在互联网的角度,我们其中的一个股东,在英国也效仿了乔布斯,天天研究怎么去做。我感觉重点还是从服务体系上去思考怎么去做。因为在欧洲的市场相对饱和,可能更多的还是从这方面去做。但是我觉得从互联网这个角度,我个人还是稍稍有一点保守的看法,就是将来不可能像淘宝式的,把整个卖什么油盐酱醋的都放在上面。
因为保险将来毕竟要走到理财规划师的角度,所以不可能通过互联网完全取代它,有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是,国家所有的法律条文,在网上都有公布,但是为什么打官司的时候还要请律师。因为你查任何一件法律的事件,比如被偷了、被盗了,在网上可以查出无数的法律条文,但是究竟哪些怎么去关联怎么去做,一定要有个专家。
所以我觉得互联网在保险行业,一定是一方面在销售商,怎么简洁、明了、快速,另一方面同时帮助保险公司把更多的客户挑出来,通过服务来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最后,一定保险行业和互联网一定是双赢的,不可能存在将来谁把谁吃掉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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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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