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听 发自上海
昨日(1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2013年2号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且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2006年中国保监会发布的3号文件《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仅要求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发现,根据2013年2号文规定,大部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罚款限额提高至3万元,而2006年3号文中针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罚款限额基本上在1万元以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最新公布的《办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中将营销员入行门槛从初中提升至大专学历,无疑最受业内关注。目前全国保险营销员300多万营销员中,学历低于大专水平的不在少数。
对此,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办法》针对的是新入行的营销员,对于‘老人’是不受影响的。不过,即使是新入行的销售人员,是不是也应该有分级、分类?在很多农村地区,是不是应该把门槛降下来?对于销售大额产品,考试难度是不是应该提高一些?”
对于业界关注的上述问题,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办法》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提高到大专,这既是回应社会关于提升保险从业人员素质的呼声,也是基于目前保险营销人员中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近90%的决策判断。提高学历有基础、现实可行,但也要灵活对待、不搞一刀切。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通过规定考试后取得的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同时保监局可根据辖内实际调整参考人员学历,但取得的资格证书仅在当地保监局辖区有效,这些人员欲跨区从事保险销售,还得另外参加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