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倩雯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作为保险公司与客户接触的“一线人员”,其素质和专业程度自然很大程度地影响着消费者和外界对于整个保险业的印象。而销售误导、侵占保费等违规违法事件也在销售从业人员中屡禁不止。
因此,为了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监会昨日发布了新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下称“新《办法》”),将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和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人员一并纳入管理,同时取代2006年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相较过去,新《办法》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提高到了大专,但删去了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的具体时长规定。
新《办法》要求,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而在过去,仅要求保险营销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事实上,某大型保险公司资深保险营销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在保监会正式文件发布前,在一些一线城市已要求代理人必须达到大专水平。此次新规出台将所有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门槛提高到了同一水平上。
保监会对学历要求也灵活对待,对于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通过规定考试后取得的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而新《办法》规定,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辖区内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但降低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从业地域不得超出该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辖区。这些人员欲跨区从事保险销售,还得另外参加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但同时,新《办法》删去了之前规定的保险营销员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的具体时限。过去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规定,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并且每年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
新《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