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赈灾理赔 保险公司在行动(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6日 18:19 《大众理财顾问》

  被保险人姓名:任某某 出生年月:1991年2月

  保单生效日期:2007-06-22 保费到期日:2008-06-22

  保障计划:金盛金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PA)10万,附加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A0MR)1份

  保费:年交216元

  被保险人母亲陈女士(投保人,同时也是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于2008年2月29日下午1点到公司理赔部提交申请称:被保险人于2008年2月24日下午在学校打篮球时不慎扭伤左脚,被保险人随即至当地医院急诊,诊断为左踝扭伤并接受相关治疗,共支出医疗费用350.50元。被保险人母亲同时递交了门急诊病历,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等相关理赔申请资料。

  根据理赔申请资料,理赔人员确认意外出险及就诊事实,并认定该保险事故符合公司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的规定。而且该案件事实清楚、申请资料齐全、拟赔付金额小于500元,符合小额理赔快速通道案件的标准,应予以快速处理。2008年2月29日下午2时30分,公司向被保险人母亲支付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245.35元(赔付比例为70%,无免赔额)。

  被保险人姓名:姚某某 出生日期:1982-02-16

  保单生效日期:2005-02-03 保费到期日:2009-02-03

  被保险人于2007保单年度期间共计两次住院理赔。一次为急性胆囊炎、胆石症入住上海仁济医院,该理赔申请经审核后予以赔付,共计理赔3204元。另一次因过量饮酒并发胆囊炎,入住周家渡地段医院,虽然该医院为一级医院,不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考虑系急诊住院且该医院离客户家较近,仍予以通融赔付,共计2102.6元。

  2007年12月10日公司向该客户发出周年健康提示信,请被保险人注意良好的生活方式,对自身健康加以关注,同时对该客户第二次住院医院不符合规定做了解释,并告知通融赔付只是一种特例,请其注意公司的条款规定。

  公司对部分客户发出周年健康提示,一方面对客户进行健康生活方式宣导,希望其关注自身健康,另一方面尽可能提醒客户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防止客户因为不熟悉条款规定而发生理赔申请被拒绝的后果。

  长城保险:打造理赔“五个一工程”

  “打造服务最好的保险品牌”是长城保险公司的愿景。开业伊始,长城公司就开通了全国统一的服务电话,经过不断地探索和创新,还推出了无缝隙覆盖的回访服务、积分式VIP服务以及纯公益的长城人文论坛等服务,树立了保险公司良好服务的典范。

  2007年,长城保险推出了理赔“五个一工程”。

  一条通道高效便捷

  长城保险在各分公司客户服务柜面设立了理赔小额案件专用处理通道,赔付金额在1000元(含)以内的个险客户,只要事实清楚、材料齐全,分公司理赔人员可以即时受理,现场审核,现场给付,所有理赔环节一站式完成。简易案件专用处理通道在提高理赔案件处理时效及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方面表现卓著,让客户感受理赔不再是件“麻烦事儿”。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