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兆卿
国内最大基金老鼠仓案日前尘埃落定,原博时基金[微博]旗下基金经理马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元,并处罚金1884万元。“刑三缓五”的结果让人大跌眼镜,此前外界预计刑期在5-10年。史上 最大老鼠仓案如此轻描淡写地落幕,恐怕只会让硕鼠窃笑,基民寒心。难怪有人出言讽刺,监管部门的处罚力度快赶上“自罚三杯”了。
一问:10亿元老鼠仓规模,这还不算情节特别严重吗?
我国《刑法》对内幕交易罪有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马乐案是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交易时间最长、涉及股票数量最多、交易金额最大、盈利金额最多的一宗基金“老鼠仓”案件。以10.5亿元的老鼠仓规模刷新了基金业内幕交易纪录,此前被称为“史上最大老鼠仓”的李旭利案涉案规模不到3亿元。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一最大“老鼠仓”案所受到的处罚仅仅是“刑三缓五”,竟不在“情节特别严重之列”。来自新浪网的调查显示,有九成网友认为这一判决处罚过轻,有95%的网友表示对基金老鼠仓治理现状不满意。
自2007年以来,除马乐外,共有10位老鼠仓基金经理被处罚。相比十位老鼠仓“前辈”,马乐的老鼠仓情节更为严重,而处罚则明显偏轻。
二问:基金公司一句“人已离职”,就可以置身事外吗?
对此判决结果,博时基金表示,“我们公司尊重监管层的意见,而且他已经不在我们公司了,没有其他态度。”而招商基金在杨奕“老鼠仓”案曝出时的回应是,该员工已于去年8月离职,对杨奕具体涉案细节及对投资者的影响只字不提。
基金经理涉嫌建立老鼠仓,基金公司一般都定性为 “个人问题”,但如此定性显然并不客观,“人已离职”的说法更不能成为推脱责任的挡箭牌。就算离职,但他建老鼠仓的时候是在任职期间干的事,基金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存在用人不察、监控不严、教育不力等问题。
另一方面,老鼠仓养肥了硕鼠,绝大多数普通投资人的资产被无情吞噬。金牛理财网数据显示,马乐任期内基金回报率为-14.98%,而其个人账户两年 赢利超11倍。基民更关心老鼠仓给自己带来多大损失,能否获得补偿,而这些恰恰是基金公司讳莫如深的话题。基金持有人的信心因此而受到了严重打击。万家基金邹昱涉债黑幕曝光之后,万家基金公司旗下基金就被赎回几十亿,杨奕事件使招商基金遭受“硬性赎回”几十亿。
老鼠仓并非只是一家基金公司的丑闻,整个基金行业亦为之蒙羞。基金老鼠仓发生后,基金公司应积极自查、反省与考虑补偿机制。监管部门对基金公司亦不应再睁只眼闭只眼,可采取暂停其新基金发行、基金管理费打折收取等措施处罚基金公司。
三问:查处来源多为举报,还有更靠谱的办法吗?
老鼠仓已经从个案演变成普遍现象,并且出现了新的变化:一,基金经理从一线基金经理向投资团队核心人士转变,从老资格的行业人才向新入行的基金经理 转变;二,老鼠仓的交易金额越来越惊人。博时马乐获利1883万元,成交金额累计10.5亿余元;杨奕违法所得1000多万元,交易金额3亿多元;三,其 操作手段越来越复杂隐蔽,不愧是高智商犯罪。
而此前的很多内幕交易案件基本都源于知情人举报,监管部门主动查处的案例并不多见。杨奕案的曝出是由于小三上位不成最终反目,一纸举报信掀起惊涛骇浪;马乐案传闻是他在公司内斗中被一名GAY同事举报;而原中邮基金冠军基金经理厉建超也是如此,因为同行的羡慕嫉妒恨,监管层收到了举报小纸条。
对于越来越多的老鼠仓和高智商的后来者,监管在技术和制度层面是否做好了足够的准备呢?沪深交易所的大数据监测系统有望担当重任,通过主动的数据挖 掘来发现老鼠仓,因此被誉为“捕鼠神器”。传统的、明目张胆的老鼠仓行为将在大数据面前无所遁形,这将大大提高老鼠仓的操作难度,减少老鼠仓行为的发生。
在疯狂的利益面前,空谈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颇为无力,最重要的还是应在制度层面更加完善监控、加大惩处力度。只有真正建立起健全的法规制度、完善的市场监管、从业人士较强的自律精神,这个充满无限诱惑和利益驱动的市场才能走向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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