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余额宝类产品的优缺点

2014年03月24日 18:00  新浪财经 微博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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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俞越

  在后房地产黄金时代,如何理财成为大众必须面对的考题。房地产业的日益泡沫化,倒逼大众将理财思维从只要拿钱买房就稳赚不赔,向通过专业合理的金融理财转变,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随着去年余额宝[微博]的横空出世,将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大众理财方式迅速走红,日益成为百姓的重要理财方式。针对当前传统金融业扬言要取缔余额宝的叫嚣,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全国两会上,央行[微博]行长周小川明确表示,对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这也给网络金融公司和广大民众吃了一记定心丸。

  一、余额宝诞生的重大意义

  余额宝最大的功劳是有利于推动中国存款利率市场化。如果国内存款利率不加快市场化的步伐,那么其他类似的产品会继续出现。可以说,从余额宝现象来看,国内存款利率市场化严重滞后是不争的事实。余额宝将这种严重滞后及金融市场价格机制严重扭曲的现实已经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是理论创新的鲜明实践。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那么对金融业进行改革创新也是十八大精神的应有之义。如何进行金融业创新?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的金融业想结合无疑是最好的结合方式,马云[微博]的余额宝走在了前面(暂且不议在世界范围内是否具有首创性),这是时代的发展的需要,也是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二是金融创新的时代需要。

  实际上早在2012年6月19日,原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墨西哥举办的在二十国集团峰会上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正式使用普惠金融概念。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所谓普惠金融指的是能有效、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实际上就是让所有老百姓享受更多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余额宝的诞生完美诠释了普惠金融的定义。   

  三是民众理财的迫切需求。

  在后房地产黄金时代,群众财富贬值与理财手段匮乏的矛盾迫切需要一种能够保值、增值的理财方式来保证来之不易的物质财富不被通货膨胀稀释掉。按照余额宝当前的年化利率换算,其收益要远高于普通的一年期存款,甚至要高于三年期定期存款,这种收益对于普通民众的吸引力是巨大的。其即时赎回的方式也足以应对一般民众对突发事件中资金的使用问题。更重要是余额宝产品的低门槛对于广大低收入者来说具有很强吸引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使用余额宝作为日常理财工具,虽然个体财力有限,难得是群体庞大,效益同样可观,这点从天弘基金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货基中可以得到验证。

  二、余额宝类产品的优点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马云的余额宝赚取了互联网金融的第一桶金,随后一些企业迅速跟进,百度[微博]、腾讯也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网络理财产品。余额宝类产品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这也是其在当前的普通民众理财中获得大量支持者的重要原因,具体来说具有如下几点:

  一是兼具收益性和流动性。

  与传统理财产品相比,余额宝类产品“比存款更高息,比基金更方便”为用户提供了一项在收益性与流动性上均有不错表现的新兴理财工具。相比活期存款0.35%的利率,余额宝类产品动辄5%以上的收益区间显然具有极强的吸引力,甚至比定期存款收益还高出一截。一般的货币基金赎回需要2个交易日左右到账,而余额宝类产品支持T+0实时赎回,意味着转入支付宝[微博]中的资金可以随时转出至支付宝余额进行消费,实时到账无手续费,也可直接提现至银行卡,流动性堪比“准货币”。

  二是操作流程简单,使用方便快捷。

  余额宝类产品将基金公司的基金直销系统内置于支付宝网站,用户可以在支付宝中进行基金的购买或者赎回,整个流程和支付宝充值、提现或购物一样简单。在2013年7月1日以后,客户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操作余额宝账户,随时买入、卖出、查看收益,异常方便快捷。

  三是投资门槛低,吸引全民参与。

  余额宝类产品不限制用户的最低购买金额,一方面有利于能够最大限度的集中社会所有零碎、闲散资金,提升社会资本的利用率,同时让客户享受最便捷的理财服务,另一方面也对较多从未涉及理财业务的客户进行了投资理财观念的启蒙,尤其以后者对整个社会树立正确的敏锐的投资理财观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关注这些余额宝类的产品具有上述优点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其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息不对称,或进而引发道德风险。

  多数支付机构的用户对金融市场的知识与信息并不了解,而仅仅被动接受支付机构所选取的“合作单位”,对于“合作单位”的资金运作情况几乎一无所知。支付机构不仅可以自主决定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甚至民间融资或者直接融资者,在从用户投资收益中分一杯羹的同时,风险却由用户承担。信息的不对称性会引发道德风险以及支付平台的寻租行为。过高的融资成本又会造成资金投向风险较大的领域,造成风险的积聚和传染。

  二是宣传有误导,风险提示不足。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推介货币市场基金的,应当提示基金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拿支付宝为例,其在首页醒目位置称,“余额宝”高收益,资金用于投资国债、银行存单等安全性高、稳定的金融工具,无须担心资金风险。与之鲜明对比的是,在页面下方以小字表示“货币基金作为基金产品的一种,理论上存在亏损可能,但从历史数据来看收益稳定风险很小”。

  由此可见,支付宝在宣传过程中,故意淡化了“余额宝”客观存在的风险,可能让投资者产生误解。

  三是存在安全风险。

  通过新闻报道,我们了解到近年来余额宝类产品被盗案件频发,虽然余额宝的宣传页面中宣称“资金被盗全额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客户可能面临举证难问题。

  此外,《余额宝服务协议》中明确说明,能否得到补偿及具体金额取决于支付宝自身独立的判断。客户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这告诉我们,所谓的余额宝声称的全额赔付实际上存在着实现障碍。

  三、对改善余额宝类产品和加强金融创新的建议

  早在2月份,余额宝规模突破4000亿元的消息就在网络传开,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突破万亿也只是个时间问题。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互联网经济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金融机构如何引导互联网金融产品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余额宝们如何在传统金融业的围堵中实现崛起、壮大,在未来金融业格局中占据有力先机,这是政府和马云们应该时刻思考的问题。

  一是健全金融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加强金融监管机构对网络金融公司的监管,在充分肯定网络金融公司业务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余额宝类产品的业务范围和办理资质,对支付机构选择融资合作伙伴的范围提出明确要求,对客户与支付机构的协议条款、责任划分加以规范引导,并要求支付机构定期向社会公众披露资金投向规模和方向。

  二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科学合理地投资。

  网络金融公司应对产品进行全面的宣传,让购买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充分理解余额宝类产品的投资原理,从而引导投资者充分认识到货币基金投资同样存在着风险,避免盲目将货币基金预期收益率与储蓄利率相比较,盲目跟风投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通过制度和技术手段保障安全。

  将网络技术引入金融业虽然让民众体验到了便捷的优势外,其风险性也同样让人心存疑虑。这也是一些用户始终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余额宝类产品的重要原因。

  一是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制度,一旦发生资金被盗事件,第一时间能够做出合理的举措,最大限度地保证用户资金的安全;二是加大后台技术、系统、数据处理、资金安全、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提高支付宝的安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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