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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新政催生明星公司专户理财难断利益输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13:2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付 刚 北京报道

  多位研究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法律人士都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监管部门颁布指导意见,意图是缓解投资者对基金专户理财可能侵蚀共同基金所有人利益的担忧,但是,几乎为空白的处罚规定,使得此类约束性意见到底能起到多大的功效令人担忧。

  一项新的政策出台,对于可能成为市场痼疾的老鼠仓及基金专户理财发生的利益输送,究竟能起到多大的抑制作用?

  答案显然还不容乐观。

  3月24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首次明确规定:“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这项规定旋即被市场解读为,将使得市场存在的基金“老鼠仓”以及基金专户理财中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受到制度约束。

  然而,多位研究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法律人士都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监管部门颁布指导意见,意图是缓解投资者对基金专户理财可能侵蚀共同基金所有人利益的担忧,但是,几乎为空白的处罚规定,使得此类约束性意见到底能起到多大的功效令人担忧。

  记者同时注意到,基金业普遍认为,相关规定将加快“明星”基金经理消失进程,但利于“明星”基金公司的迅速涌现。

  消灭“明星”基金经理

  3月24日,指导意见颁布,上证指数大跌4.49%。在一片杀跌声中,广钢股份迎来第三个涨停,中国最赚钱基金的掌门人——王亚伟所管理的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因为持有这只股票而被爆每天轻松进账千万。

  记者注意到,以2008年1月2日至3月25日为时间区间,王亚伟的华夏大盘精选收益率是-8.16%,同类型的华夏平稳增长是-17.79%,两者收益率相差9.63%,超过5%。

  上海的一位基金经理看到这个数据后向记者笑称,“股神”(王亚伟)所在的华夏基金公司今后可能会成为做专项分析最多的公司。

  这位基金经理所称的专项分析,正是出自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规定,基金公司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段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如果分析期内,公司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间,业绩差异表现超过5%,公司应就此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分析。

  一位证券公司的投资总监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设定5%的界限,监管层是想避免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主观利益输送的行为。

  “且不论这5%界限的科学性,这项措施可能会打击任何一家基金公司中最棒的基金经理,因此,必然将会加快基金公司中‘明星’基金经理的消失速度,而这间接会给私募基金以更大的发展空间。”

  对于这种判断,私募基金经理于宁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明星”基金经理逐渐从公共基金公司消失或减少,的确会让私募基金经理的个人魅力变得更为突出,这对他们这些靠个人能力来打动投资者的私募基金十分有利。于宁正在各地“路演”募资,准备4月入场。

  一家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对《华夏时报》记者说,其实,从消灭“明星”基金经理的趋势看,监管层和基金公司的思路一致——尽可能减小基金经理变化对基金业绩和市场的波动影响。

  这位投资总监强调,“明星”基金经理消失的同时将会是“明星”基金公司的涌现。他分析认为,基金公司比拼的将是投资研究能力,而非基金经理的个人能力,基金业绩会越来越倚重整个公司的投资研究团队实力。

  “在这个比拼过程中,基金公司两极分化的趋势愈加明显,跑在前面的基金公司会成为投资者追捧的‘明星’。”

  利益输送动机解析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从2008年至今,已有51只基金的基金经理发生变动。而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则表明,监管部门正在重点关注一年内基金经理变动较为频繁的公司,以防止公司的投资管理人员在短期内大量流失或者转换部门,带来不公平交易。

  在上述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看来,指导意见中,针对基金公司内部利益输送等不合规行为进行监管约束的规定,在当前显得十分重要。

  他强调,这种判断具有一定的现实背景:3月25日,证监会发布实施《特定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此举意味着基金专户理财业务已进入实际运作阶段。此前,已有20多家基金公司获得专户理财业务资格。

  “如果相关监管约束再不出台,利益输送的情况可能在所难免。”

  他分析称,基金公司向专户理财进行利益输送的理论动机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单个客户的专户理财业务每笔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这就意味着,基金公司能从中提取的管理费少不了;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专户理财的激励制度与公募基金迥然不同,从事专户理财业务,基金管理人最高可提取净收益的20%,这会是基金业前所未有的一笔大收入;

  此外,由于专户理财业务无需向公众公布投资组合和投资收益,这让外界很难获取“利益输送”行为的直接证据,外部的监管落实将非常困难,这可能会加剧基金管理人的利益输送冲动。

  证监会法律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向记者强调,正是出于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指导意见希望通过公司内部的监察稽核部门、监管部门、审计师、社会媒体等多道防线来防范和发现不公平交易行为,给基金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以外部压力,使其进行利益输送和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动机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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