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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5: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单笔计算认购费。

  (2)认购费率

  ■

  二、基金份额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资金。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不设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上限,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500元(含认购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已在销售网点有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4、具体规则请参照基金各销售网点的规定。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认购金额在100,000元(含认购费)以上的个人投资者,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T+2个工作日(T日为申请日,下同)可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手段查询或打印确认情况。

  (一)兴业基金

  A.兴业基金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2008年3月28日起至2008年4月25日9:30~16: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应通过现场或传真方式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并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2)填妥并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如客户今后通过非现场方式进行交易必须开通传真交易);

  3)本人身份证件 (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授权经办人,则还须提供:

  ①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申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

  投资者应保证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和有效;本直销中心受理投资者的业务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予以确认,最终确认结果以基金注册登记为准。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并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申请书》;

  2)本人或本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人办理);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3)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直销专户1:

  账户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城路支行

  账号:31001520362052500752

  直销专户2:

  账户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支行

  账号:216230100100028777

  直销专户3:

  账户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7248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② 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08年4月25日16:00 前到账;

  ③ 投资者汇款金额不能低于认购申请的金额。

  ④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不承担由于申请人银行信息(如账号)填写错误导致划款错误之责任。

  兴业基金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直销专线:021-58368886、58368919直销传真:021-58368869、58368915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在直销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3)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提交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每日交易结束前(16:00)将认购资金汇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否则该次认购基金的申请无效;如2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账,则以到账日为TA确认有效申请日。若投资者于4月24日或25日提交认购申请,则认购资金必须在2008年4月25日16:00前汇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4)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募集期截止日即2008年4月25日16:00之前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5)若业务通过传真办理,需同时将原件寄至我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直销中心(200122)

  B.兴业基金网上直销(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直销业务)

  1)客户登陆兴业基金首页(www..xyfunds..com.cn)。

  (2)客户通过"网上交易“进入,选择"网上开户",根据提示进行网上开户,开户操作步骤可参阅兴业基金相关网页栏目的操作指引(http://www.xyfunds.com.cn/column.domode=searchtopic&channelid=10&categoryid=663)。

  (3)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每个工作日15:00之后递交的申请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成功提交后即可登录兴业基金网上交易进行认购申请。

  注意事项:

  (1)目前兴业基金网上交易关联银行卡为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借记卡。

  (2)具体交易细则可参阅兴业基金首页之“兴业e家”栏目,也可拨打兴业基金客服热线400-6780099、021- 38824536咨询相关事宜。

  (二)中国建设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8年3月28日至2008年4月25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08年3月28日至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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