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试点保护江永女书等5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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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9:58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昨日,“江永女书”、“苗族鼓舞”、“土家织锦”、“桑植民歌”、“常德丝弦”等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试点在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揭牌,这也是我省的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试点,今后我省将针对这5大项目制定单独的保护标准和具体保护措施。副省长许云昭及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文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我省将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力度。”许云昭表示,我省计划从2005年至2007年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普查结束后,还将撰写普查工作总结报告,提交本地区保护项目清单,并编辑出版《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集》。 省文化厅厅长金则恭表示:“国务院将于近期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而省政府将在2006年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时,各地区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而且社会公认程度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及基本符合条件且濒临消亡的项目,要重点考虑。 金则恭还透露,将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科学认定,制定专门的保护方案,防止一些实物载体的毁坏和流失,提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进行妥善保存和展示。2006年湖南文化信息网将设立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页,2007年底,湖南还将建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数据库。 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的命名机制也是昨日会议的一大焦点。金则恭称:“我们要研究探索动态和整体性的保护方式,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传承机制。要建立命名机制,与国家级命名类别相对应,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传承单位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类别,同时制定与国家级命名标准和办法相衔接的我省省级命名标准和办法。” (稿源:潇湘晨报) (作者:陈 琳 荣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