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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主导债市(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12:07 《财经》杂志
例如,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实行了较为市场化的管理办法,采用备案制,改变了企业债发行中行政审批的做法,还取消了担保,成为真正意义的基于企业信用的债券品种,打破了国家信用和银行信用在债券发行中的垄断地位。 在多部门监管的格局下,短期融资券还产生了额外的效应,极大地刺激了由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企业债的发行。2005年,企业债的实际发行量几乎比2004年翻了一倍;2006年再次翻番,达到创纪录的1015亿元;2007年,首批企业债的发行规模便高达992亿元。 更重要的是,发改委越来越趋于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企业债。相关负责官员曾向《财经》记者谈及发改委下一步对企业债的改革思路,主要包括取消担保,或者做有担保和无担保两个评级,让投资者自行判断;加强评级,让中介机构起到应有的作用;希望取消国务院审批的环节;改变审批额度的做法,以调整节奏;利率放开,尝试簿记建档,在利率区间内最后报价市场决定等。 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李扬和殷剑锋编撰的《中国金融产品与服务报告》中指出,与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中国的金融创新也主要由政府主导。在目前金融混业已经“暗渡陈仓”的格局下,各部门“跑马圈地”,监管标准各不相同,不利于经营类似产品的不同机构公平竞争和金融稳定。 但上述报告也指出,在金融创新以政府为主导的格局改变之前,从多部门管理模式转向集中管理的模式可能存在风险。这是因为在市场主体尚未成长起来并成为创新的基本动力的时候,权力的高度集中将窒息中国的金融创新。 因此,当前需要首先放松过度的行政管制,用市场主导的金融创新逐渐取代政府主导的金融创新;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部际协调机制,统一监管标准,顺应混业经营的大趋势,最终达到市场主导、集中管理的最佳状态。 中信证券债券销售交易部执行总经理高占军也表示,目前发展债市的关键是统一标准,应该尽快制订一个关于直接债务融资市场的普适性法律框架,并促使产品标准化。这一方面有助于市场规范发展,同时也可防止市场机构的金融创新,有利用监管机构间的竞争、实施监管套利的嫌疑,从而引发道德风险。- 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大事记 1988年,财政部在全国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的试点。 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开始接受实物债券的托管,并在交易所开户后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形成了场内和场外交易并存的市场格局。 1994年以后,机构以代保管单的形式超发和卖空国库券的现象相当普遍,市场风险巨大。同年,交易所开辟了国债期货交易。 1995年,以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为代表的区域性国债回购市场因虚假的国债抵押泛滥而被关闭。同年5月,国债期货“327”事件爆发,国债期货市场关闭。 1995年8月,国家正式停止一切场外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变成了中国惟一合法的债券市场。 1996年,记账式国债开始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大量发行。随着债券回购交易的展开,初步形成了交易所债券市场体系。 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同年,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基础上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债券市场就此形成两市分立的状态。 1998年5月,人民银行债券公开市场业务恢复,以买进债券和逆回购投放基础货币,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促进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活跃。 1998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发行系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首次市场化发行了金融债券。 1998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入市;1999年初,325家城乡信用社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1999年9月,部分证券公司和全部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2000年9月,人民银行再度批准财务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2002年10月,央行允许非金融机构法人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2005年,银行间市场推出短期融资券品种。截至2006年末,有210家企业共发行短期融资券4336.6亿元,余额2667.1亿元。 2007年3月初,企业年金基金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本刊记者整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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