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周振海:加快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两会|周振海:加快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2022年03月05日 16:00 媒体滚动

■ 周振海「全国人大代表」

近年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形势十分严峻。电信诈骗的发案数已超过盗窃类犯罪,成为刑事犯罪中发案率最高的案件。银行账户作为诈骗资金转移、变现的必经途径,其涉案数量也随之显著上升。在此背景下,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恰逢其时。

首先,深化部门间协作与共享。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公安、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市场监管、通信管理、司法等多个国家机关的协作,形成全链条的打防体系。从实践情况看,多行业综合治理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相关跨行业、企业的统一监测系统建设,推进多部门间涉诈数据共享、监测、识别和处置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其次,赋予金融机构法定职责。自2016年开始多家部委联合开展打防电诈案件相关工作,2020年10月起联合开展了 “断卡行动”。但打防电诈工作制度仅局限于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没有上位法依据,对市场机构和社会公众的震慑力、约束力有限。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公民和法人以侵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为由不配合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身份情况、开户用途等,造成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在履行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开户目的和风险状况等法律义务时面临困难。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可赋予监管部门必要的权利和监管手段,赋予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主动管控可疑交易的权利。

最后,明确公民和法人违法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使用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手机卡目前是电诈分子实施诈骗和转移赃款的主要通道。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多个规范性文件规范公民和法人使用银行账户,要求不得出租、出借、买卖银行结算账户,同时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对出租、出借、买卖银行结算账户的公民和法人予以惩戒。但受利益驱使,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手机卡的黑灰产业链条屡禁不止,仅近两年的时间公安认定的买卖银行账户的公民和法人就高达5万多人。明确公民和法人具有保管和使用银行账户和手机卡的法律责任,将有效挤压电诈分子实施犯罪的空间。

为此,对于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进一步明确电信网络诈骗的全链条治理。明确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业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承担行业监管责任;明确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对物流信息、购物信息、贷款信息、医疗信息等可能被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的重要信息实施重点监管和保护;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鉴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监测系统,实现涉诈数据共享。

第二,建议赋予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等主动管控可疑交易的权利。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承担风险防控责任。明确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时,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开户目的和风险状况。任何公民和法人应当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第三,建议明确出租、出借、买卖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建议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明确公民和法人承担保管和使用本人和本单位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手机卡的法律责任。一是任何公民和法人不得组织、参与、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二是任何公民和法人不得以出租、出借、出售、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手机卡为目的办理上述工具; 三是任何公民和法人应当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手机卡,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买卖上述工具;四是任何公民和法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其银行账户、支付账户、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义务,造成电信网络诈骗的,根据过错程度等情况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两会 诈骗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08 理工导航 688282 --
  • 03-08 莱特光电 688150 --
  • 03-07 斯瑞新材 688102 10.48
  • 03-07 克莱特 831689 10.8
  • 03-07 格灵深瞳 688207 39.49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