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完善治理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核心(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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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16:59 《中国金融》 | |||||||||
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 为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和监管,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银监发【2004】12号,以下简称《指引》),专门就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总体目标、公司治理、考核指标等方面进行了规定。2004年,两家试点银行紧紧围绕《指引》,以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改革目标,抓紧进行财务
(一)财务重组 两家试点银行通过财务重组降低不良资产比率、提高资本充足率,不仅是为了满足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的基本要求,更是两家试点银行顺利实施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等改革措施的必要保障。从理论上讲,巨大的财务缺口,并非必须由外部力量进行解决,也可以由银行自身加以解决,事实上近年来银行已开始通过自身利润自行消化不良资产了。但如果完全由银行自行解决,按目前四家银行经营状况最好的年份计算,现存不良贷款的消化估计要花8—10年。国民经济协调发展、金融市场开放的形势已不允许我们再沿用以前的改革思路,借助国家资源进行财务重组已成为股份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此次改革的财务重组措施,一是两家试点银行接受中央汇金公司注入的450亿美元外汇资金,同时对外汇注资进行封闭式、专业化管理;二是两家试点银行用准备金、未分配利润、当年净收入以及原有资本金等财务资源核销损失类贷款,累计核销1993亿元;三是将可疑类贷款向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招标拍卖,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标,累计划转2787亿元;四是启动次级债的发行,中、建两行分别发行260亿元和233亿元。目前两家试点银行主要财务重组工作已基本结束,并已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04年末,中、建两行不良贷款比率分别为5.12%和3.70%,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分别为71.70%和69.90%,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62%和11.95%。上述指标均已接近国际先进银行的平均水平。 (二)机构改组 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真正要取得成功,仅有财务重组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还在于实行股份制改造。两家试点银行财务重组工作结束后,股份公司的成立即提上日程。根据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一行一策”的原则,中、建两行围绕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战略采取了不同的机构改组模式。 目前,两家试点银行均完成了机构改组和股份公司设立工作,中国银行整体改造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银股份),并采取中央汇金公司独家发起的方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在依法完成3个月的分立质询答疑期后,以分立重组的方式设立“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银投资)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银股份),其中建银股份承继原建设银行经营的商业银行业务,建银投资的职能则定位于管理和处置原建设银行中不满足《商业银行法》规定的资产和业务。 (三)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制度改革 目前,两家试点银行均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完成了公司治理法律文件的制定和“三会”等组织机构的设立工作,股份公司框架下的银行治理开始发挥效用。目前两家股份制银行大多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到位,特别是引入了一些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和银行家作为外部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大大提高了银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两家试点银行还积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公开上市推进股权多元化工作。建银股份已于公司成立时引入了中央汇金公司、建银投资、宝钢集团、长江电力和国家电网5位发起人股东,率先实现了股权多元化。 2004年,两家试点银行还加快推进内部管理及风险内控制度改革。两家试点银行均聘请了国际知名的财务顾问、管理咨询公司以及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协助其根据国际化标准设计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框架,规范推进股份制改造。在外聘中介机构的协助下,两家试点银行已分别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就拟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改革风险内控体系、实行机构扁平化和业务垂直化、推进人事激励改革、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信息科技建设以及做好改革培训宣传工作等方面制定了专项改革方案,多项改革已进入实施阶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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