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俊岭○编辑 于勇
关上一扇门,打开一扇门。在银监会发文《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99号”文)规范现有业务模式、清理“非标”资金池的同时,“99号文”也同时为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指明了六个方向。不过,信托业内认为,信托公司转型是一个系统工程,并非一蹴而就。
据了解,“99号文”提出的总体方向是支持治理完善、内控有效、资产管理能力较强的信托公司探索创新。鼓励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受托服务等多种业务有机结合,推动信托公司发展成为风险可控、守法合规、创新不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信托机构,真正做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在具体业务转型方向上,“99号文”指出了以下六个转型方向:改造信贷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模式,研究推出债券型信托直接融资工具;大力发展真正的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设立直接投资专业子公司;鼓励开展并购业务,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推动产业转型;积极发展资产管理等收费型业务,鼓励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提高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附加值;探索家族财富管理,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方案;完善公益信托制度,大力发展公益信托,推动信托公司旅行社会责任。
“相比并购业务、家族财富管理、公益信托等转型方向,‘99号文’提出‘研究推出债权型信托直接融资工具’和‘设立直接投资专业子公司’是我们最关心的亮点。”某信托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方向都值得信托公司积极尝试。
上述负责人认为,债权型信托直接融资工具与此前银行推出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本质上一致,都是为解决非标资产“标准化”的问题,但与银行理财不同的是,信托的购买方更多样化,一旦标准化并解决流动性问题,将对整个行业形成利好,信托的春天将会再次来临。
此外,“99号文”鼓励大力发展真正的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设立直接投资专业子公司,此举也被信托业内所热议。
在智信资产管理研究院政策研究组看来,鼓励股权投资需要有配套措施,现在的监管框架很难适应股权投资的高风险特征。“如果信托要做真股权投资,就不能仅仅分析怎么去‘投’,要从‘募、投、管、退’整体来分析,这无疑是一个系统工程,信托公司转型并非一蹴而就。”
事实上,近些年已有部分信托公司尝试设立类似投资子公司,如2011年4月,上海信托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信托在2013年6月成立了全资私募股权投资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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