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09:21 新浪综合

  原标题:重庆男子120万存银行被“蒸发”,起诉银行反获刑4年,怎么回事?

  来源:生活传家 

  都说“顾客是上帝”而重庆农业银行却把自己的上帝送进了监狱。

  2001年,张净在重庆一农业银行以“高利贷”的形式先后存入了120万元,银行工作人员许诺了张净高昂的存款利息,并出据了盖有银行公章的承诺书。之后张净去银行取第一次存入银行的38万元时,发现钱自己被别人取走,遂将银行告上法庭,张净放弃利息,从银行拿回了之前的38万元。事后张某不放心该银行,准备将剩下的82万元取走,但当张某取钱时才发现,剩下的82万元也不翼而飞,张某气愤之余准备再次将银行告上法庭,不料这次银行却以“诈骗”为由,首先将张某及给张某办理高利贷存款业务的本行员工一并告上法庭,经过败诉上诉再败诉之后,张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张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在银行存钱,钱没了不说,还把自己存进了监狱。张某刑满释放后便开始了漫漫申诉之路,经过八年漫长等待,张某终于等来了迟到的正义。法院经过重新调查之后,证实了当年确实错判了张某,张某也因为法院的失误蒙受了四年不白之冤。

  现在终于平冤昭雪的张某,关心的不仅是当年那存在银行不翼而飞的82万到底还能不能追回的问题,还有四年牢狱之灾带来的身体和精神伤害有关部门能不能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

责任编辑: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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