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16日14:08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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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生效,规定“贩卖5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都将入罪”,这条法律的生效,为金融领域的滥用个人隐私数据行为带上了“紧箍咒”。

  金融,是一个天然的数据密集型行业,个人数据的发掘运用极大的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尤其为“小额分散、贴近场景”的消费金融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从2013年到2016年,其交易规模增长了70倍的爆发性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317%。

  与此同时,行业中过度采集、不当加工和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乱象时有发生,泄露带来的侵权与诈骗活动呈高发态势,对个人信息的挖掘和利用正成为一把“双刃剑”,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曾表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需要平衡好一对关系——商业化应用所需的数据自由流动与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陈雨露称,一方面,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应用是行业发展的基石,缺少自由流动的数据,在防范信用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改善金融生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可能无法充分地显现。另一方面,不排除一些市场机构个别内部人员出于逐利的目的,存在违法买卖数据、危害信息主体权益的动机。因此,必须在信息共享与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动态平衡中前进,关键是要让信息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自由流动,充分释放信息流动所产生的红利。

  为响应监管号召,推动行业稳健发展,中国新金融领袖的社交与合作平台——新金融联盟与金融城将于6月17日在北京举办“Fintech时代的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峰会”,并在峰会中发起“个人信息保护联合倡议”活动。

  活动倡议所有从事征信及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

  1、坚持个人信息隐私权益保护,保持业务透明度,防止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不当加工和非法使用;

  2、坚持业务合法性,不侵害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3、使用信息必须得到授权,坚持特定用途特定授权;

  4、坚持独立性,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和业务的独立,避免利益冲突;

  5、坚持公正性,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6、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7、接受群众与社会监督,杜绝个人信息相关的违法违规活动;

  8、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自律规则和行业标准,争当行业表率;

  9、共同维护行业长期稳健发展,在助力实体经济和消费升级的同时,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新金融联盟与金融城共同发起,参与倡议的金融机构达50余家。

责任编辑:张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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