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0月15日消息 由新华社瞭望智库、新华社《财经国家周刊》主办的“2016中国新金融高峰论坛”于10月15日在北京举行。浙江省金融办副主任包纯田致辞时表示,新金融的概念主要是相对而言的,相对于传统的、原有的、提供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和金融机构而言是新冒出来的,它提供的服务方式不管是房屋的内容、形式还是组织方式、员工素质都不一样,它所实现的功能跟以往有很大差异,主要是添平补齐,今后可能还有局部的引领作用。这些问题都在实践当中不断被探讨。
以下为嘉宾发言文字实录
包纯田:非常感谢大家现在还坐在这里,真是让人感动!
我们非常感谢主办方的邀请,我看了一下出场的代表,除了企业的同志以外,地方政府只请了浙江省,这是对我们浙江工作的支持与信任,非常感谢!
作为我的角度,是唯一一个地方来的人,宏观上从上午到现在为止,各位嘉宾都讲得非常好,我也记了很多笔记,对我们的工作启发非常大。
最主要的是我们从地方部门的角度谈一些工作体会和建议,我今天说的都是我个人观点,不代表浙江省金融办。
今天的主题是新金融,大家对这个主题议论很多,什么叫新金融?我想主要是相对而言,相对于传统的、原有的、提供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和金融机构而言,新冒出来的,它提供的服务方式不管是房屋的内容、形式还是组织方式、员工素质都不一样,它所实现的功能跟以往有很大的差异,主要是添平补齐,今后可能还有局部的引领作用。
这些问题都在我们的实践当中不断被探讨。
近四年时间我兼省里储备办的主任,里面很多工作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新金融有关,我简要谈谈三个体会,同时把建议放入其中。
我们国家对新金融从现在开始应该全力以赴、集中精力地把它定好位。为什么这么讲?如果不定好位,大家无所适从,任何一个方面,企业也好,政府部门也好,从业人员也好,他不知道哪一个是比较妥当的方向,哪一些是属于力求要避免的方面。
最近几个月出台的监管政策或者引导方面,已经把一些高压线再三强调,这非常必要。但是光这样做还不够,为什么会有这么几年无序发展的感觉?为什么会有一些做得好的同志,也同样有很多闯祸的人?而且在去年闯了巨大的祸,无论是数量还是涉及的人员都是天文数字。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对整个工作和行业发展是很不利的。我自己琢磨,这背后与我们多年来到现在为止的一些观念——不做及时调整——有关系。
哪几个关系呢?第一个,很明显的,是我们的金融究竟中央定位在什么位置呢?全国所有的金融由中央管,还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分层分类监管或者日常监管?这是非常重要的变化,因为发展到现在为止,和以往实行中央大一统的时代已经太不一样了,无论是经济总量和里面的结构都发生巨大的变化,这个时候金融管理应该及时调整。
第二个是非常重要的究竟谁为主谁为辅的概念。像浙江省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情况,所有金融资源的65%左右目前掌控在工农中建交五个机构,其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外省市大银行以及浙江省本土的银行加起来大概占35%左右的份额,这毫无疑问是多年延续下来的结果。
但是我们从发展趋势来看,国有这一块控股的比例在下降,民营跟综合性的股份制的方面在增加,我估计这是一个大的方向。
因此对于监管就涉及到今后究竟是始终坚持国有控股为主体、主导还是怎么样?这个观念马上要做出及时的调整,至少根据这个趋势方向要进行思考。
第三个非常明显,究竟是实施产业导向还是由市场说了算?这个问题最近网络上争论得很厉害,大家说产业导向政策可能都不成功。还有一种说法是多年来从国外经验看发达国家也有产业导向,好象有可以吸纳的地方。不管说大家都在争论,究竟是以国家性的宏观导向为主方向,还是市场竞争结果导致的市场选择为主导?这同样面临着选择。
我仅仅想到这三个关系,背后如果不搞清楚,不在观念上做一些深度思考和调整,目前我们讨论的新金融今后走下去都将会面临很多的麻烦或者焦灼、不清楚、错位。
这是我今天想讲的第一个观点,国家现在对新金融要尽早定好位。
第二个问题与此紧密相关,在定好位,或者基本定好位的前提下,应该开放运营管理以及规范化的严格管理。这几句话构成一体,这几年我们出现的比较大的问题,背后的原因我个人认为是与大家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尤其是监管方面的研究滞后非常有关系。我记得每次到北京开会,特别是内部讨论的时候,我都会建议,哪怕在法律层面还没有明确的情况下,至少应该在日常管理、跟踪角度应该明确它的一些分寸或者管理的方法,这个问题我们一直等,等到今年才有十部委的指导意见,最近才有十部委的具体管理办法出台,而且仅仅是对网贷这个小领域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应该看到适中型的动辄几千人、几万人的业务模式,哪怕不作为金融机构对待,也至少应该作为金融组织对待。在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应该主动纳入到日常管理,即使不是法定监管,也应该纳入政府的日常管理。但是这个问题我们请示和交流了多次,得到的答复是等待国家规则。这个问题与我们的监管滞后是相关的。
因此吸取这些教训,从现在开始,它既然在现实中已经越长越大,所以服务功能越来越彰显的情况下,至少法律上不应该再推迟下去,那就应该迅速进入到立法程序,把看起来行之有效的,或者说跟法规上明显一以贯之的东西,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至少用条例的方式,或者国务院令的方式来把它固化下来,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非常关键。
第三个建议或者说体会,是我们传统金沟与现在的工作的衔接问题。我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科技类的创新型的中小微企业,要让大银行为它提供全方位的到位服务是勉为其难的,因为《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它的确是有管理风险的。什么意思呢?如果它发现小企业的风险非常之大的话,商业银行就不应该去冒过大风险,这个任务不应该由它承担,因为它是以利息作为利润的主要来源,它支持三产主要是靠利差。小微企业最大的特征是高风险,因此要解决这部分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必须另辟蹊径。
从我这几年的观察和琢磨过程中发现,现在在《商业银行法》体系内寻找出路是非常之难的,应该想办法另辟蹊径,至少应该在原有老的传统的小型银行基础上,进行专业化商业银行改革,这是主导方向。不但是股东结构调整优化,股本结构进行强化,最关键的是要在他的业务模式上进行突破,也就是要允许他股、债以及股跟债的结合。怎么样适合按照贷款方跟我们所谓的需求方的双方和议,不规范公众利益的专业小银行中实施,至少应该是实践、探索、摸索,否则我们走不出路来。
比如说最近的小贷发生巨大问题,因为它是一个阶段性的产物,比如说我们的村镇银行,我们并不是否定它的运营价值,但是它的运营规则和管理制度,还是在原来的商业银行范围内。
因此这些问题构成巨大挑战,在座的新闻界的朋友、专家朋友都有很多,像浙江这样的省份各方面条件比较优越,包括政府,包括大企业的主发起人,都有承担风险的意识跟能力,是否可以在浙江省这样的地方率先进行面向小微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专业性的改革?我们非常有信心。
同时浙江对新金融的态度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同时推动国家尽快立法,对于本身已经证明有效果的改革项目、实践项目,我们将会在严格把握风险的前提下一以贯之地推行下去。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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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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