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德8月16日电 (林婧雯叶茂)银行副行长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帮助,收受百万元人民币贿赂。福建福安市法院16日披露,该院受理一起重大受贿案件,该起案件系该院办理的受贿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5年间,许某利用担任宁德某银行副行长分管信贷、担保公司准入授信、公司业务部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经营者提供帮助,多次收受缪某、吴某等30人所送贿赂款735000元人民币、23000美元、黄金350克、购物卡价值11000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23日,许某在莆田市城厢区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其家属代为退回赃款5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许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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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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