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5月30日消息,上海辖内商业银行于2016年4月25日起暂停与链家等六家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1个月。如今已过一月之期,近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核实情况后,决定即日起将指导沪上银行恢复与六家房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
根据《上海银监局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稽查的监管意见》(沪银监发[2016]61号)相关要求,沪上各商业银行从4月25日起暂停与六家房产中介机构合作,需要待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核实相关情况后再恢复辖内商业银行与其的业务合作。
近期,公会组织成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核查工作小组,先后走访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并与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和六家房产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访谈,对前期被处罚的链家等六家房产中介机构整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从核实情况来看,政府相关部门表示,六家被处罚的中介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其监管要求,及时缴纳罚款,完善相应制度;对于前期查处的“不如实告知购房人房屋产权信息”、“虚假宣传”等不诚信行为也基本予以了整改。
同时,上海链家也表示已停止“首付贷”等垫资业务。此外,在银行与六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期间,未发现相关中介机构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及相关投诉。
根据公会核实情况及各相关监管部门意见,公会即日起将指导上海辖内商业银行恢复与链家等六家房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不过,如果房产中介机构今后再发生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一经发现,银行仍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要求,暂停与其业务合作。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声明,上海辖内银行加强对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度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如果发生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一经发现,上海辖内银行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要求,暂停与其业务合作;不为房产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则代表房产中介机构向社会承诺,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严格按照资质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发布含有误导内容的广告;不哄抬房价影响市场价格;不隐瞒并认真调查房地产状况信息;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逃避税收等;不擅自通过网签系统虚签经纪合同;不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向购房者及售房人提供首付款或尾款等融资服务;不协助购房者向金融机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按揭贷款申请等。(新浪财经 许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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