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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国际清算银行合作与发展的十年(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10:35 金时网·金融时报
相关链接 国际清算银行常设委员会 国际清算银行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全球金融系统委员会、支付与结算系统委员会和市场委员会设立了秘书处。这些委员会是在过去40年间由十国集团建立,旨在加强金融稳定。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成立于1974年,是全球银行监管合作的常设论坛。委员会制定范围广泛的监管标准和指导原则,并推荐最佳做法,供各经济体根据本国情况参考实施。委员会不具有任何超国家的监管权力,决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近年来,逐步发展成为各方面银行监管的标准制定机构。 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已发布多项文件。1988年,委员会颁布了《巴塞尔资本协定》,提出了信用风险计量框架以及最低8%的资本要求,为银行监管提供了一个信用风险测算的标准框架,是现代银行监管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1999年委员会开始修改这一文件,并于2004年6月发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新协议主要有三个支柱:最低资本要求、审慎监管以及市场约束。1997年委员会提出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并于1999年发布了《核心原则实施办法》。2006年4月,委员会发布了修改更新后的核心原则和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 目前中国银监会参加了巴塞尔委员会下属的核心原则联络小组及其下设的新资本协议工作小组的工作。 全球金融系统委员会 全球金融系统委员会(CGFS)主要职能是发现和评估全球金融市场潜在的压力源,加深对金融市场的运作和市场构造了解,促进金融市场高效、稳定地运行。委员会每季度召开市场监测讨论会,并从事一些长期的研究工作。 除了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高层官员外,主要经济体和金融中心的代表也应邀参会。从2005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储备银行的代表开始应邀参会。 支付与结算系统委员会 支付与结算系统委员会(CPSS)的宗旨是通过促进健全、有效的支付和结算系统,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它还为国际清算银行与地区性中央银行组织合办的支付系统研讨会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参加其下属的专业工作组的会议和研究工作,并与该委员会进行有关方面的合作,如共同召开研讨会等。 市场委员会 市场委员会(MC)在每两个月一次的会上就近期外汇和相关金融市场发展及结构性变化交流意见,讨论当前情况对市场运行的短期影响。2004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应邀参加会议。过去几年会议讨论的议题包括:主要货币汇率大幅波动的原因、主要债券市场较低的名义收益率潜在波动性以及寻求高收益对信用利差的影响、外汇储备积累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中央银行信息共享、中国新的汇率安排的影响。 中央银行反假币工作组 中央银行反假币工作组(CBCDG)经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授权,负责调查对纸币安全的威胁,并向货币发行当局提出反假币建议。反假币工作组已经开发了反假币系统,包括预防利用彩色复印机和数字技术(个人电脑、打印机和扫描仪)复制纸币的反假币技术。国际清算银行通过提供秘书处的服务和担任合同安排中的代理人支持反假币工作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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