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银行明年起将提高未按合同规定还款罚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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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 16: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4月9日电(袁峰、刘洁)记者从广东省各大银行获悉,从明年1月1日开始,如果市民未按照合同规定逾期还款,各大银行罚息水平将从今年每日万分之二点一提高到按签定合同利率基础上上浮30%至50%。 广东省内多家银行已经表示会执行此规定:建行表示加收50%;中行、农行、民生等银行视情况而定,幅度在30%至50%之间;广发执行最低幅度为30%。不过,公积金贷款的市民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人士透露,按照央行的文件“商业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收取罚息属于内部定价机制,所以银行肯定会使用该项权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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