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17:12 新浪财经
方达律师事务所韩亮 方达律师事务所韩亮

  新浪财经讯 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承办的“2016中国竞争政策论坛”于10月27日-28日在北京举行,方达律师事务所韩亮出席“2016竞争政策与法律”沙龙并发言。

  以下为发言实录:

  如果没有好的跟执法机关的一个沟通的机会,做律师你能做什么呢?可能一方面不知道执法机关执法的思路。另一方面,对于某些律师来说,他不知道一个途径就只能瞎说了。后果就是外界觉得执法机关的程序不透明,没有透明度,没有正当程序,往往处于没有沟通的情况下造成的很多误解。

  我现在举两个例子说明沟通的重要性。一个是我去年的一个案子,我代表挪威的一个企业,他被举报说参与了卡特尔。发改委也正式调查了,这个企业自己觉得说一旦被发改委盯上,他是不可能全身而退的。他自己也觉得我即使没有参与卡特尔,是不是也得认了。经过我们的沟通让他认识到什么是正当的信息交换,什么是不正当的信息交换,最后我们的抗辩得到了发改委的认可,通过有效的沟通,这个企业最后被正式的从调查中摘出去了,他觉得中国还有说发改委正式帮你调查了,最后还能够全身而退。这是一个例子,就说明我们很多以前对执法机构的垢病也是因为我们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我跟所有人说,确实做律师会尽全力帮你们去抗辩,而且也会看到活生生的例子。

  第二个例子,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资源的有限,很多情况下是通过企业的自查,汇报企业的违法行为。那么,这种自查在西方的概念是非常难以理解的一个行为。因为你要证明这个企业有违法行为是你执法机关的责任。在你没有足够的证据你违法之前,企业不能自证有罪。但是,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经常说,你如果积极配合会得到一些什么样的最后的一些好处。这个可能是在中国是属于特例的,在其他地方可能没有这种情况。我们通过自己的案例和自己的积极配合,最后得到良好的结果,让跨国企业了解,尽管你不是横向的卡特尔,但是是纵向的,通过配合会得到一个很好的结果。所以,咱们的执法机构跟西方不一样的地方我觉得要通过一个律师的良好的沟通,让他了解执法的这个不同。

  最后,我也代表律师界提一点希望。尽管我们觉得目前总的来说律师与执法机构的沟通有着良好的渠道。但是,我们希望这个渠道能够更通畅。所谓更通畅就是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基本上沟通不是一种正式的场合,比如执法机关让你来开会,一个调查可能开一两次会,我们是不是说可以有更频繁的律师跟执法官员的技术层面上的。比如对于市场定义,对用户的行为到底是什么样子,有一些非正式的去讨论一些法律的问题,真理越辩越明,双方了解自己的立场才能更好的了解执法机关的思路,我们也可以更好的帮助客户了解执法机关对于这个案件的竞争方面的考虑。现在我们觉得机会可能稍微小一些,我们基本上开几次会以后,这个案子基本就定了。所以,我觉得这个东西希望以后我们能够有工作层面上更多的沟通。

  另外,从咱们的这个决定,这个决定现在我们已经有很多提高,从细节方面,各方面。但是,还是跟我们希望能看到的,能够有一个说理式的,能够让我们以后给客户,从以前的先例给一个更好的法律意见的角度可能还有一些提高的空间,我就说到这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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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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