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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介机构试点先职介后交费模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3:59 天府早报

  

四川职介机构试点先职介后交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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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职介机构率先试点“先职介后交费”模式,职介费将降为第一月工资的5%

  早报讯 (记者 吴楚瞳 摄影 方炜) 工作没找到,却交了大笔职介费;工资还没发,用工单位已经消失,能不能找到一个“先职介后交费”的职介所,等拿到工资后再缴纳职介费?昨(6)日,竞成人才资源市场举行了“竞成放心求职市场启动仪式”,成为我省第一个吃“螃蟹”的职介机构。今日起,到此地找工作的求职者,可以在上班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后再
缴纳职介费。

  先职介后交费年内出台相关规定

  昨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牛建平参加了启动仪式,对“竞成”在行内率先试点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和赞许:“目前,省政府常务会已审查通过《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该《条例(草案)》目前已送往省人大待审。如果人大通过,《条例(草案)》将正式成为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中对‘先职介后交费’的做法有明确规定。”

  去年9月,在《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许多人提出,劳动力市场的纠纷绝大多数缘于职业介绍机构收了中介费而不履行职业介绍义务,甚至与用人单位勾结搞虚假招工、虚假职介骗取中介费。听证会之后,《条例(草案)》在送审稿中将原来由求职者先交费,职业机构职业介绍不成功再退还中介费的现行做法做了变动,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职业介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与求职者签订的中介服务协议,可以约定在签订协议时给付中介费,也可以约定在劳动者的第一个月劳动报酬中由用人单位替职业介绍机构代扣代交中介费用。”

  新职介新收费费用由20%降为5%

  竞成人才资源市场执行董事彭勇告诉记者另一个好消息:“按现在的规定,职介费为第一个月工资的20%,我们采取‘先职介后交费’方式后,职介费将降为第一个月工资的5%。”

  牛建平说,“先职介后交费”的做法在全国职介行业开了一个先河,将会形成良好的多赢局面:“找工作的人不会有很多钱,到处报名交费显然不现实。但看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因为没钱交职介费会失去机会,所以这种方式首先是给求职者创造了更多机会。对用人单位而言,也是扩大寻找人才的机会。而采取这种方式的职介机构,职介成功率肯定会大大增加。从政府角度来说,就业率的提高更有利于社会稳定。”

  用承诺换资源职介骗子无处躲藏

  对求职者而言,“先职介后交费”肯定大受欢迎,但对职介机构而言,求职者有了工作不交费怎么办?《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配合履行代扣代交,职业介绍机构有权对职业介绍活动进行追踪,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去年9月听证会之后,竞成职介相关负责人曾经致信牛建平,表示不赞同“先职介后交费”的做法,彭勇回忆:“去年3·15我们曾经就‘先职介后交费’做过试验,为10名求职者找工作,一周之后有8个人上班,但至今,没有一个人回来交职介费。当时的想法是,每年有几千几万人通过竞成求职,我们哪有那么多人力物力去追?”竞成内部经过长时间磋商后,最终认为率先启动“先求职后交费”是一个好机会:“这样做最大的风险肯定在职介机构,但我们会跟求职者签订书面合同,以保证收到职介费。”牛建平表示,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代扣工资,但如果求职者承诺并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即可代扣:“求职者知道后一定会蜂拥而至,用承诺换取资源,进入良性循环,当竞争对手发现这是个好办法之后,肯定会争相仿效,那些打着职介幌子骗取职介费的,从此将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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