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常凯:靠吃劳动力红利的时代已经结束(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 20:55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报:长三角、珠三角的企业都在研究设法对这个法律如何规避或变通,这样以来,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会不会大打折扣?

  常凯:法律实施有过程,有成本。

  但即使是在劳动力市场最自由的美国,也不能去这样做的。去年美国众议院通过法案,将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每小时5.15美元提高到7.25美元。幅度提高如此之大对于企业的压力可想而知,但也没见美国雇主群起发对,要求修改法律呀。国外在制定法律时,人们积极参与、游说,但法律制定出来后,都要无条件遵守。这是常识。

  中国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法规的立法达到 《劳动合同法》公开化,网上、报纸上各个系统征求意见,总计达19万多条。工商联、企联、私营企业家、外企协会,美商会、欧洲商会都提过。不能说这个法律对我不利,就可以规避、可以不执行。你我认为《刑法》不好,能随意犯罪吗?

  现在有一种误导,好像企业都反对这部法律。其实并不是这样。国有企业讨论的问题是如何执行。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绝大部分认为这部法律是可以接受的,有些企业在操作上甚至超过法律规定,如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2007年4月份全员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麦当劳工资平均上涨30%;富士康作为有70万员工的中国最大的制造企业,规定八年以上连续工龄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经济观察报:有人提出对中小企业应该豁免 《劳动合同法》,你怎么看?各国对中小企业都采取保护发展的政策,因为,某种程度上中小企业也是弱者。

  常凯:说中小企业是弱者,必须要明确这个弱者是相对谁来讲。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国有企业、跨国公司是弱者,相对政府是弱者。对于中小企业的这种弱者态势,应该予以扶植和保护,包括税收调整、免除苛捐杂税、技术支持、资金和项目支持等。但这不是劳动法律调整的内容。

  而在劳动关系中,中小企业企业相对于劳动者是弱者吗?不论多小的企业,对于员工而言通常都是强者,是主动者。我们不能你欺负我我就欺负更弱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什么关系呢?调整的不是政企关系,也不是企业和企业的关系,它是调整劳动合同双方主体的关系,如果说在劳动关系调整中,要以“弱者”为名义豁免中小企业的法律责任,是没有依据和道理的。

  而且,在实际当中,一些规范的中小企业是能够接受 《劳动合同法》的,抵触和反对的是那些原本就不规范的企业,是那些原本就欠账的企业。法律并不是你觉得不好就可以不执行,就可以 “废除”、“修改”、“缓行”。对于法律缺陷和不足,当然可以讨论如何修改完善。但在对于法律的基本态度上,我们应该尊重和敬畏、而不能轻薄和蔑视。我们不能让那些规范的守法的中小企业再吃亏。中小企业有规范的有不规范的,《劳动合同法》就是要保护那些规范企业。实际上,劳动合同的问题恰恰是在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我们应该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准确把握法律,通过企业转型加强管理来适应法律的要求,而不能加剧他们对于法律的恐惧感和抵触感。因此,豁免中小企业的意见,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说法。

[上一页] [1] [2] [3] [4]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