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商业吸毒的迷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16:47 《理财》

  薛飞 余宏昌

  在中国,商业贿赂已成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法律的视野之外,因而长期大行其道。商业贿赂从巧立名目以“宣传费”、“车马费”、“劳务费”的给付现金,到提供实物乃至提供居室装修、安排国内外旅游考察等,名目繁多,层出不穷。

  2004年11月,全球最大的通讯商之一朗讯在沙特阿拉伯触犯《海外反腐败法》的丑闻被发现。朗讯被揭发向沙特阿拉伯电信部长行贿1500万到2500万美元的现金和礼品。向该部长的行贿还包括,为其在西雅图一家顶级癌症治疗中心支付高达200万美元的治疗白血病的费用,朗讯为此得到了沙特阿拉伯政府50亿美元的订单。据称,这也是朗讯在中国自揭丑闻的直接诱因。

  2006年3月27日,韩国检察机关证实,韩国最大的汽车生产商现代汽车公司下属的一家企业老板和一名高级财务官遭到逮捕,原因是这家企业通过一名中间人向政府官员提供“黑金”。检察机关称,格洛维斯公司总裁李柱恩和公司一名高级财务官当天被捕。

  2006年5月,广州中山大学附属三院的肝炎病人集体发生药物中毒死亡,查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假药,进而查出采购自江苏泰兴的原料是工业原料冒充药用原料等,由此连带出全国查处齐二药假药和对齐齐哈尔地方药检部门涉嫌商业贿赂的检查。

  2006年5月18日,浙江省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披露,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已成为当前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

  美国最好的电信设备公司朗讯在中国行贿,中国的法律部门没有立案追究,倒是美国的司法部门根据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把朗讯在中国的高管绳之以法,这不能不让人深思。我国早在1993年就把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款写进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什么国人还对这一点视而不见,不加以自律?难道法律和道德在人们的内心已双重失衡?有人认为商业贿赂从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如何看待此观点?我国的企业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企业如何能不向“潜规则”屈服?

  对于商业贿赂,政府终于重拳出击了。这一拳打得很好很准,正中靶心,可谓大快人心。

  因为常见,司空见惯,所以见怪不怪,成为一种“潜规则”;因为是规则,于是无可奈何,于是听之任之,于是理所当然,于是同流合污,于是推波助澜,于是难以自拔,于是万劫不复……商业贿赂就这样蔓延开了,它像

病毒,在慢慢地侵蚀着我们健康的市场肌体。

  说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毒瘤”,一点也不为过。它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使诚信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道理说起来似乎都懂,但面对具体的利益时,似乎又显得很苍白。比如我们的这个行业吧,在产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竞争就显得很残酷,如果没有“回扣”“提成”之类的东西,生意几乎做不成。我们也很无奈,也不愿在购货方面前装“孙子”,但整个市场环境就如此,你不这样做,还会有别人这样做的。况且,对于营销人员来说,他们每天都面临着你死我活的斗争,公司把压力一层一层地分解到他们头上,目标一年比一年高,几乎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

  当然,这不是说要鼓励商业贿赂。其实,每个营销人员对商业贿赂都是深恶痛绝的。但仅凭一个人的力量,又怎能面对商业贿赂的“大潮”呢?一棵树无法改变气候,但一片森林肯定就不一样了。(上海先骢营销有限公司 冰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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