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被查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 07:2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本报讯 近日,浙江某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山地自行车,海关外高桥港区办事处查验发现,该批自行车标有“OLYMPIC”标志,共计二千零三辆,价值人民币四十五点六五万余元。经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组委会确认,上述自行车为侵权货物。据了解,自二○○二年十一月国务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实施以来,上海海关已先后查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九起,案值一百二十三万余元人民币,查获侵权货物包括服装、化纤毯、锁和自行车。
上海海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咨询会,要求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请奥委会有关负责人向海关关员讲解奥林匹克标志的特点和相关知识,提高海关关员查缉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标志货物的能力。上海海关连续查获数起假冒奥林匹克标志货物,国际奥委会为此专门委托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组委会来函,感谢上海海关对奥林匹克专有标志的保护。 (张梦麒 徐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