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导演假案骗巨款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15:45 法制晚报 | |||||||||
伪造借款条 朋友做原告 帮助老岳父 起诉讨66万 终审被判5年 法院审理中得知 其曾受刑事处罚并骗取律师资格 本报讯(记者 李奎)律师本来是一个熟知法律、严守法律尊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职业,然而32岁的北京律师吴晗却利用自己的专长炮制假案,和岳父一起伪造借条诈骗巨额钱
吴晗的岳父陈某原是昌平一家地材公司下属砖厂的负责人,在任时个人欠了不少外债。2003年,为了摆脱债主的纠缠,陈某策划出一个用“假原告”立民事案件,再以假借条作为证据,状告昔日供职的公司,骗取法院民事判决诈骗钱财的阴谋。 陈某选定吴晗的朋友张某做原告,利用手中还留有的一些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便笺伪造成借条,编造了地材公司曾向张某借款66万元的虚假情况。吴晗则在明知内情的情况下,为岳父写好起诉状,并将诉状和假借条转交给了张某。就这样,张某在外地法院立了假案。 案子正在审理过程中,该地材公司突然要解散,开始进行清算。陈某因怕公司没有财产可偿还而白忙活一场,情急之下,吴晗又利用自己在外地法院的关系,帮助岳父陈某申请了诉讼保全,外地法院查封了地材公司在京的三块土地。 而在此之前,陈某同样通过伪造借条炮制了两起虚假借款案。接连莫名其妙地成为被告,地材公司开始对砖厂的账目及陈某进行调查。吴晗和陈某伪造借据进行诈骗的事实很快败露。 法官在审理中吃惊地发现,吴晗曾于1988年12月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取得研究生学历后,吴晗通过伪造个人简历,骗取了律师资格。 由于三次诈骗均系犯罪未遂,法院依法分别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陈某和吴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5年。 法律链接 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品行良好”是律师能够取得正式执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