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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演星招财红皮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 16:53 《华人世界》

  演星兼做商人,道行不同所做产业亦不同。有人只能开酒吧做餐饮,呼朋引友兼赚小钱;有人胆大炒房,冒险谋大财;有人目光如炬、更兼“才气”,运营演艺公司发雅财……

  本刊记者/杨国英

  “预见橄榄将获丰收,所以事先投资垄断了当地的榨油机,当橄榄丰收时,他再以高价出租榨油机,从而获得了巨额财富。”这是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用来证明“经商不比哲学更难”的实践,现在已被作为反驳“知识无用论”的经典论据。

  哲学家泰勒斯成功的经商实践,已得到今天众多华人演星的无意识传承。他们把对剧本角色的领悟能力用到了纷繁复杂的商业世界,获利颇丰,招财多多。这在略显过度商业化的今天,无疑使他们在演星身份之外又另添了一束光环。

  这样事件的发生已有时日,而且每天仍在上演。成龙、周星驰、赵本山、刘德华、刘嘉玲、王菲……一个又一个熟悉的演星,不断变幻着面孔,在“演员”、“酒吧主人”、“演艺公司老板”、“炒房客”等完全不同的角色中间穿行。

  演星兼做商人,道行不同所做产业亦不同。有人只能开酒吧做餐饮,呼朋引友兼赚小钱;有人胆大炒房,冒险谋大财;有人目光如炬、更兼“才气”,运营演艺公司发雅财……

  “片酬”是衡量一名演星是否够“款”的主要参数,片酬能够使演星变得富有,但演星的招财并不全靠片酬,代言、搞餐饮、投房产、开影视公司……已成为充实演星们荷包的另一种方式,更有演星本末倒置,反串经商的收入超过了作为演员本位收入的“片酬”。

  片酬

  如同“民以食为天”一样,“片酬”也一直是绝大多数华人演星的衣食之源。对于尚存影响力的演星而言,不会轻言“息演”,即使经商也不会选择彻底下海。

  据刚刚发布的“2007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我们发现刚刚过去一年招财排列前十位的内地演星分别是:巩俐、刘嘉玲、胡军、周迅、陈宝国、陈道明、章子怡、徐静蕾、李冰冰、张铁林。这其中除了刘嘉玲、张铁林2006年几乎没有出演新片,以及经常客串导演角色的徐静蕾,余下的七人都是靠丰厚“片酬”而得以上位的。而其中位居演员收入首位的巩俐更是凭借2006年《迈阿密风云》、《黄金甲》两部大片的接连上映,而得以凭招财4600万元拔得头筹。

  过去一年的香港,成龙、周润发、郭富城及刘德华分别以2.32亿港元、1.5亿港元、1.06亿港元、1亿元港元居香港演星收入前四名。这“四大招财天王”2006年均有多部大片上演,除刘德华以映艺娱乐公司投资者身份获得《疯狂的石头》分红和接拍的6个广告收入为主,其余三大天王均以片酬为主要招财手段。

  “接拍大片多则片酬多,片酬多则招财总量排位靠前”这种演艺界的一般规律,也充分说明了作为演员“术业有专攻”不会吃亏。

  代言

  代言产品、出席商业活动对于演星而言,可以认知为另一种演出。但这种“演出”对于演星招财而言,是通过透支以前影响力的方式。

  在“2007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招财排位前十位的内地演星中,作为“招财探花”的刘嘉玲,在2006年2500万元的收入中,仅有100万元是作为参拍内地小电影《好奇害死猫》的片酬,其余2400万元大头则全是靠代言多个国际品牌以及出席商业活动所得,2006年她分别代言了SK-II、浪琴表、施华洛世奇等多个国际品牌。而招财居前十位末席的张铁林在2006年则未演一部戏,但凭借其经久不衰的皇上形象,通过代言广告仍能成功招财1600万元。

  作为演星,当代言的收入取代了“片酬”,某种程度上表明了演员本身的演艺之路已经在走下坡路。而缺乏大片对演星影响力的有效支撑,其“代言”招财之路不会平坦,亦不会长久。

  万事皆有例外,比如刘嘉玲。近十年几乎一直无缘大片的她,在“代言”招财之路上似乎仍能保持一帆风顺,但客观分析,影帝梁朝伟作为她多年同居男友的事实可能无意帮了她不少忙。

  当然,相较于拍片,代言赚钱来得快,但也容易砸自己的脚,影响自己的形象。刚刚被央视曝光的“藏秘排油”事件,就对“相声王”郭德纲带来了很大的负面效应,真可 谓“代言有风险,演星要小心”。

  餐饮

  对于演星来说,如果代言还可能认为是演艺本身的延续,那么做餐饮、开酒吧似乎就有点不务正业了。

  事实就是如此,边做演员边做餐饮,今天已经成为更多“不务正业”演星的首选生意。无论在香港,还是台北,由演星投资的酒吧、餐厅可谓遍地皆是。而随着近十年大陆演艺市场的日渐庞大,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大陆中心城市的大街上,由演星投资的酒吧、餐厅也在逐渐增多。

  在北京,演星以投资餐厅酒楼为主:华人功夫巨星成龙投资的元禄寿司店,情歌王子张信哲投资的一家散发着浓郁书卷气息的三千院酒楼,还有冯小刚、葛优联手合开的不见不散餐厅,原小虎队成员 “霹雳虎”吴奇隆开的 “柠檬叶子”餐厅……

  而在上海,演星则以投资酒吧为主:吴大维在复兴公园的“官邸”, 王菲李亚鹏夫妇参与投资的VIP ROOM,而刘嘉玲去年则更是与好友一掷1600万元在余姚路的同乐坊开了MuseClub……

  演星仅凭“片酬”和“代言”就能招财多多,何苦搞餐饮劳累挣钱?其实,一般而言他们搞餐饮带有很强的“玩票”意识,更多是为了能方便自己呼朋引友,反正投资不多,至于能否赚钱则另当别论。

  当然,也有例外,荧屏硬汉成龙投资餐饮业就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作为一个事业在规划。从去年开始,以他为大股东的餐饮公司就陆续在香港、澳门、北京、上海投资创办了多家大酒楼,计划总投资20亿元打造连锁餐饮品牌,作为大股东的成龙拟个人投资4亿元。

  房地产

  不同于小打小闹兼有自娱自乐的餐饮,房地产投资,对于演星来说可谓是“冒险者的游戏”。辛苦多年拍片的财富可能瞬间灰飞烟灭,但如果幸运的话,财富也可能会瞬间激增。

  对于大手笔投资房地产的“冒险者”来说,周星驰称得上“幸运儿”。除了1996年投资8380万港币在香港买下的大宅,因遇到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而一度跌至5000万左右。但此后,周星驰在房地产的投资称得上一帆风顺:当香港楼市在2002年底跌到谷底之时,周星驰逢低花3000万元港币买入旺角先达广场的商铺,时隔一年半,香港楼市急速反弹,周星驰果断抛出获利1300万元港币。紧随其后,周星驰又投资3.2亿港币买入山顶普乐道10号地皮,仅一个月时间就净赚3200多万。

  与好运的周星驰相比,情路坎坷的王菲房地产投资则一直不顺: 1997年,王菲投资4800万元港币买下的香港九肚山宝松苑豪宅,2005年以2000万元港币低价抛售,仍无人问津。

  同为明星女艺人,至今未婚的刘嘉玲在房地产的投资可谓“门槛精”:2005年初,用5000万元港币买下浅水湾10号的复式洋房,同年底又以7300万元港币买下山顶和福道15号的豪宅。这两笔投资随着这两年香港楼市的高企,据行家评估现已获利3000多万元。

  除了周星驰、王菲、刘嘉玲,成龙、李连杰、曾志伟等华人演星均曾有一举数千万元的房地产大手笔投资。对敢于“戏水”高风险房地产业的演星,他们一般也都能玩得起输得起,毕竟一张极具影响力的面孔随时可以通过片酬、代言等方式为自己提取现金。

  影视公司

  片酬、代言凭借演技、曝光率就可得到,投资餐饮、房地产有财有胆即可,但是有能耐创办、搞好一家影视公司可不是一般演星可为的。

  演星创办影视公司之难,首先表现在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这种素养除了演技本身之外,还要通晓影片制作的所有流程;其次,还要具备作为商人本身的投资眼光;另外,最好要在演艺圈留个好口碑,有个好人脉。

  天王巨星刘德华和小品王赵本山无疑是这三方面皆具备的演星,并且在投资影视业方面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和商业回报。

  刘德华早在90年代末期开始创办映艺娱乐有限公司,这几年发展迅猛:先是在2004年投资由冯小刚执导的《天下无贼》;然后推出由黄精甫执导的黑帮电影《江湖》;2006年更是先后推出与泰国合资的电影《Invisible Waves》和与中影华纳横店影视有限公司、四方源创国际影视文化传播公司合作打造的影片《疯狂的石头》。市场收获也颇为丰厚,《天下无贼》仅在内地就有1亿元的票房,而合作投资的《疯狂的石头》600万元分红也已落袋。

  与刘德华相比,赵本山在影视业的投资相比逊色,但社会影响、经济收益也取得双丰收。《马大帅》系列和《刘老根》系列电视剧可以说在全国风靡一时,仅此两项影视投资就让赵本山招财2000多万元。

  光演技一流不行,惟胆识过人也不行,仅曝光频率高也不行。要想在演视业投资打出一片天空,靠的是演星的综合素质,也就是“没有金刚钻,钱甭往里投”,当然能有好运常伴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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